[实用新型]具有保护装置的激光切割头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53011.8 | 申请日: | 2011-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792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1 |
发明(设计)人: | 张若伟;吴树人;仇文宁;李清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州中欧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26/14 | 分类号: | B23K26/14;B23K26/16 |
代理公司: | 徐州市三联专利事务所 32220 | 代理人: | 周爱芳 |
地址: | 221004 江苏省徐州市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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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保护装置 激光 切割 | ||
1.一种具有保护装置的激光切割头,包括枪头(1),与枪头(1)通过螺纹连接的调节法兰(6),调整调节法兰(6)位置的调节旋钮(4),与调节旋钮(4)连接的连接盘(5),与连接盘(5)刚性连接的法兰盖板(3),与连接盘(5)刚性连接的割炬架体(12),连接盘(5)和割炬架体(12)之间有调焦螺母(8),与调焦螺母(8)螺纹副连接的并与割炬架体(12)有移动副的聚焦镜座(10),通过紧定螺钉(11)固定在聚焦镜座(10)的聚焦境安装筒体(14),聚焦境安装筒体(14)内腔安装聚焦镜(9),固定聚焦镜(9)的聚焦镜锁紧法兰(13),其特征在于:在聚焦镜(9)与枪头(1)间安装一防护镜片(2),所述的防护镜片(2)通过锁紧法兰(7)锁紧在枪头(1)上,防护镜片(2)与枪头(1)和与锁紧法兰(7)的接合面安装有密封圈(16、17),聚焦镜(9)与防护镜片(2)形成封闭内腔;在聚焦镜与防护镜片形成的封闭内腔中充有压力大于切割惰性气体气压的压缩空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保护装置的激光切割头,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连接盘(5)上开有向聚焦镜与防护镜片形成的封闭内腔充入压缩空气的压缩空气进气口(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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