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53520.0 | 申请日: | 2011-03-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506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31 |
发明(设计)人: | 李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华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B27/14 | 分类号: | B25B27/14 |
代理公司: | 上海宏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0 | 代理人: | 金利琴 |
地址: | 201114 上海市闵***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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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利 拆解 机壳 装置 | ||
1.一种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本体,其包含一基座及一立板;其中该基座的一上侧面为一作业端面;且其中该立板对应设于该作业端面的一端处,且该立板的一前侧面为一固定端面;
一固定架,其对应固定于所述固定端面上,且该固定架自一上端面处凹入设有一固定槽,该固定槽恰对应于一手持装置,且该固定槽的一前侧面设有一开口,该开口的两侧壁恰对应挡住该手持装置的一上半壳且可供该手持装置的一下半壳通过;
一下盖挡板,其对应设于所述固定架的所述开口的两侧壁之间且对应于该手持装置的前方处;
一枢臂,其包含一枢接端,其对应枢设于所述开口的两侧壁之间,且对应设于所述下盖挡板的下端,进而可对应该开口做枢转,并且在该枢臂的一上侧处延伸成型有一枢卡件;及
一拖曳架,其的一前端处设有一枢接部,其对应与所述枢卡件对应枢接,且该拖曳架的一后侧处设有一固定部,该固定部对应于所述固定槽,且恰可固定于该手持装置的所述下半壳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含:一手柄,其对应固定于所述枢臂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枢臂的一前端处设有一套口;且所述手柄穿设固定于该枢臂的该套口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为一长直杆状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为一固定夹制具。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为一固定夹制具。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枢卡件为一勾状件;且所述拖曳架的枢接部为一对应该勾状件的枢杆,以供该勾状件勾套于其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勾状件的一内勾壁面呈圆弧状。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枢卡件为一勾状件;且所述拖曳架的枢接部为一对应该勾状件的枢杆,以供该勾状件勾套于其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勾状件的一内勾壁面呈圆弧状。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利式拆解机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装置是手机或MP3或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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