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主辅路进出口平衡桥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76405.5 | 申请日: | 2011-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7206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14 |
发明(设计)人: | 张凤奇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凤奇 |
主分类号: | E01C1/04 | 分类号: | E01C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7 | 代理人: | 刘洪勋;王道川 |
地址: | 100085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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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主辅路 进出口 平衡 | ||
1.主辅路进出口平衡桥,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辅路进出口平衡桥设置在主路(4)与辅路(5)的交界处,其包括出口通道(1)、入口通道(2)和平衡桥体(3);所述出口通道(1)和所述入口通道(2)二者中的任意一条沿所述平衡桥体(3)的上表面(31)设置在所述平衡桥体(3)上,另一条位于所述平衡桥体(3)的上表面(31)下方;所述出口通道(1)沿车辆行驶方向自所述主路(4)延伸至所述辅路(5),所述入口通道(2)沿车辆行驶方向自所述辅路(5)延伸至所述主路(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辅路进出口平衡桥,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平衡桥体(3)的上表面(31)下方的所述出口通道(1)或所述入口通道(2)的路面沿所述主路(4)和所述辅路(5)所在的地面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辅路进出口平衡桥,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平衡桥体(3)的上表面(31)下方的所述出口通道(1)或所述入口通道(2)的路面沿低于所述主路(4)和所述辅路(5)所在的地面延伸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主辅路进出口平衡桥,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平衡桥体(3)的上表面(31)下方的所述出口通道(1)或所述入口通道(2)的宽度大于等于3米、高度大于等于2米。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主辅路进出口平衡桥,其特征在于,具有沿所述平衡桥体(3)的上表面(31)设置所述出口通道(1)的主辅路进出口平衡桥与具有沿所述平衡桥体(3)的上表面(31)设置所述入口通道(2)的主辅路进出口平衡桥,沿车辆行驶方向在所述主路(4)与所述辅路(5)的交界处交替间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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