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输液瓶挂袋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76467.6 | 申请日: | 2011-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2797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9 |
发明(设计)人: | 李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M5/14 | 分类号: | A61M5/14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 代理人: | 杨冬 |
地址: | 61004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输液 瓶挂袋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挂袋,尤其是涉及一种输液瓶挂袋。
背景技术
输液作为一种常用的治疗手段,其利用重力将输液瓶中的药液注入到人体中,通常,输液瓶是利用专门的塑料挂兜挂在输液架上,塑料挂兜是由条状的塑料制成镂空的兜装,正好可以放置输液瓶,由于塑料挂兜是用经纬方式制成的,因此其无法压扁,即在携带和运输的时候无法压缩体积,医院的护士也无法随身携带,这就造成了使用的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方便携带的输液瓶挂袋。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输液瓶挂袋,包括袋体,所述袋体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下开口和上开口,所述下开口的尺寸大于输液瓶瓶口尺寸且小于输液瓶瓶身的尺寸,所述上开口的尺寸大于输液瓶瓶身的尺寸,所述袋体上设置有吊带。
进一步的是,袋体与吊带均由软质透明塑料制成。
进一步的是,袋体与吊带为一体式结构。
进一步的是,吊带在袋体上对称设置有两根。
进一步的是,吊带呈片状并且其上设置有挂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输液瓶挂袋拥有袋子的特性,其可以压缩成一片,其携带如同手套一样方便,并且可以叠置多个随身携带,在运输中也可以大大的节约空间。输液瓶从上开口进入,输液瓶瓶口从下开口露出,输液瓶瓶身被下开口限制住,再通过吊带悬挂于输液架上,因此其使用也非常的方便。输液瓶挂袋可以采用软质透明塑料制成,这样输液瓶挂袋就可以折叠,其透明的材料也可以方便观察输液瓶内液体的高度,不仅更加方便携带,还能更加方便的使用。袋体与吊带可以为一体式结构,这样就使连接更加牢固,对于塑料材料来说,这样加工还更加方便。吊带可以对称设置两个,这使得输液瓶的悬挂更加平衡,吊带上的挂孔也能更加方便的悬挂于输液架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使用时的示意图;
图中零部件、部位及编号:袋体1、下开口2、上开口3、吊带4、挂孔5、输液瓶6、输液架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袋体1,所述袋体1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下开口2和上开口3,所述下开口2的尺寸大于输液瓶6瓶口尺寸且小于输液瓶6瓶身的尺寸,即下开口2内径与瓶口的外径相匹配,所述上开口3的尺寸大于输液瓶6瓶身的尺寸,所述袋体1上设置有吊带4。即本实用新型为袋状,因此在未使用的状态下,其可以收缩成片,这样在使用中就可以随身携带,而无需在使用时到处寻找,在运输的过程中也可以叠放运输,极大的节约了运输空间。在使用时,首先将输液瓶6由瓶口开始从上开口3装入袋体1中,直至瓶口穿过对准下开口2,由于下开口2的尺寸小于输液瓶6瓶身,即下开口2展开成最大尺寸也无法让输液瓶6瓶身穿过,因此便可以约束输液瓶6,最后将吊带4悬挂于输液架7上,吊带4可以是挂绳状,也可以为穿孔的形状,从而方便的挂在输液架7上。
为了更加方便的携带,如图1所示,袋体1与吊带4均由软质透明塑料制成。软质的塑料本身就可以折叠,例如聚乙烯、聚丙烯之类的。因此,在携带的时候,可以将多个输液瓶挂袋叠放在一起然后折叠放置,这样就增加了携带的塑料,即使是尺寸较大的输液瓶挂袋也可以方便携带。透明的输液瓶挂袋可以方便的观察到输液瓶6中药液的高度,从而使得使用更加方便。
为了增强本实用新型的强度,如图1所示,袋体1与吊带4为一体式结构。这样就避免了吊带4与袋体1连接处强度的下降,因此可以悬挂更重的输液瓶6,当然也增强了安全性。倘若袋体1与吊带4为塑料制成,采用一体式结构也能使加工更加方便,可以通过模具一次成型,节约了工序,提高了效率。
为了能够保持悬挂平衡,如图1和图2所示,吊带4在袋体1上对称设置有两根。这样就能使输液瓶6在悬挂时平衡,其中的液面也能保持水平,从而减少摇晃。
在以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如图1所示,吊带4呈片状并且其上设置有挂孔5。这样,本实用新型就可以采用塑料薄膜直接裁剪而成,即将塑料薄膜对称折叠,在对折线处裁剪出下开口2,在上开口3处裁剪出吊带4,在吊带4上裁剪出挂孔5,并将袋体1的两侧热熔焊接起来。上述裁剪可以采用模具一次成型。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在加工时也非常的方便快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未经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07646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四轮消防摩托车
- 下一篇:一种液晶电视主板测试夹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