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个人健身电子保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20086103.6 | 申请日: | 2011-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6131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吴冠廷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信互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5/11 | 分类号: | A61B5/11;G06F3/01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100023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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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个人 健身 电子 保姆 装置 | ||
1.一种个人健身电子保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计算机和佩带在人身上的体感采集设备;
所述体感采集设备包括:
与所述计算机连接的传输接口;
为所述体感采集设备中的用电元件提供电力资源的电源模块;
重力加速度传感器;
存储所述重力加速度传感器产生的采集数据的存储模块;
所述计算机包括:
与所述体感采集设备连接的收发模块;
存储所述体感采集设备传输来的采集数据的存储介质;
输出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采集数据的计算结果的计算模块;
用于显示所述计算模块的计算结果的显示模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健身电子保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接口包括:无线传输接口和/或有线传输接口。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健身电子保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传输接口包括:基于蓝牙的无线传输接口、基于2.4GHz的无线传输接口、基于WIFI的无线传输接口、和/或者基于红外的无线传输接口。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健身电子保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有线传输接口包括:USB接口。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健身电子保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体感采集设备还包括:陀螺仪。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健身电子保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体感采集设备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体感采集设备是否工作的工作开关。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个人健身电子保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体感采集设备还包括:工作指示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健身电子保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体感采集设备还包括:数据传输指示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健身电子保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体感采集设备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体感采集设备是否主动向所述计算机传输采集数据的数据传输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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