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视机控制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86773.8 | 申请日: | 2011-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3508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9 |
发明(设计)人: | 吴冠廷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信互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100023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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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机 控制 装置 | ||
1.一种电视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摄像装置和控制装置;
所述摄像装置将实时摄取的图像传输至控制装置;
所述控制装置包括:
接收所述摄像装置传输来的图像的接收模块;
将所述接收模块接收到的一系列图像进行对比以确定图像中的控制者的动作,并输出所述确定出的动作的动作标识信息的比较模块;
向电视机传输所述比较模块输出的动作标识信息对应的电视机控制命令的控制模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控制装置集成设置在所述电视机中。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控制装置与所述电视机独立分离设置且所述电视机控制装置通过有线或者无线方式与所述电视机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视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控制装置集成设置在机顶盒中,并通过所述机顶盒与电视的连接向所述电视传输对应的电视机控制命令。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与电视机或者机顶盒独立分离设置,且所述控制装置集成设置在所述电视机或者机顶盒中。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控制装置还包括:提供电力资源的电源部分。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部分包括:碱性电池或者可充电电池。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控制装置中还设置有开关。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电视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模块包括:
用于按照时间顺序暂存接收模块接收到的第一预定帧数的图像的存储单元;
用于对存储单元存储的第二预定帧数的图像进行对比以确定第二预定帧数的图像中的控制者的动作,并输出确定出的动作的动作标识信息的比较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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