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USB连接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96185.2 | 申请日: | 2011-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764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李刚;李慧斌;姚炜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R13/02 | 分类号: | H01R13/02;H01R13/50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孙纪泉 |
地址: | 200233 上海市徐***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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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usb 连接器 | ||
1.一种USB连接器,包括一个电源端子(1),其特征在于:
所述USB连接器(100)进一步包括一个辅助电源端子(10),其中
所述电源端子(1)和所述辅助电源端子(10)能够同时与一个配对USB连接器(200)的一个电源端子(1’)电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USB连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辅助电源端子(10)与所述电源端子(1)相邻,并且所述电源端子(1)的一个接触部(1-2)与所述辅助电源端子(10)的一个接触部(10-2)在位于同一平面上,以使所述电源端子(1)和所述辅助电源端子(10)能够同时与所述配对USB连接器(200)的电源端子(1’)电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USB连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USB连接器(100)具有至少一个接地端子(4、7)和至少一个信号端子(2、3、5、6、8、9)。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USB连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USB连接器(100)为母型USB连接器,所述配对USB连接器(200)为公型USB连接器。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USB连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USB连接器(100)为母型USB3.0连接器,所述配对USB连接器(200)为公型USB3.0连接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USB连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USB连接器(100)的所有端子(1、2、3、4、5、6、7、8、9、10)相互电隔离地组装在一个绝缘本体(102)中。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USB连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USB连接器(100)的每个端子的一端为插针(1-1、2-1、3-1、4-1、5-1、6-1、7-1、8-1、9-1、10-1),另一端为接触部(1-2、2-2、3-2、4-2、5-2、6-2、7-2、8-2、9-2、10-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USB连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USB连接器(100)的各个端子的插针(1-1、2-1、3-1、4-1、5-1、6-1、7-1、8-1、9-1、10-1)分别保持在一个绝缘保持器(103)中。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USB连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绝缘主体(1)和所述绝缘保持器(103)被包裹在一个金属屏蔽壳(101)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USB连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配对USB连接器(200)还具有与所述USB连接器(100)的接地端子(4、7)和信号端子(2、3、5、6、8、9)对应的接地端子和信号端子;并且
在所述配对USB连接器(200)插入所述USB连接器(100)之后,所述配对USB连接器(200)的接地端子和信号端子的接触部分别与所述USB连接器(100)的接地端子(4、7)和信号端子(2、3、5、6、8、9)的接触部电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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