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鼻窦内窥镜锤骨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00586.0 | 申请日: | 2011-04-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696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申屠叶菲 | 申请(专利权)人: | 申屠叶菲 |
主分类号: | A61B17/24 | 分类号: | A61B17/24;A61B17/3205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欣专利事务所 33209 | 代理人: | 杨显俭 |
地址: | 311509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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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鼻窦 内窥镜 锤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锤骨器,尤其是涉及一种鼻窦内窥镜锤骨器,专用于切除鼻窦内的软骨组织,属于用于治疗人体五官的医疗器械技术机械领域。
背景技术
在人体五官治疗过程中,鼻窦是人类用于呼吸的器官,在鼻孔内往往会吸入空气中的杂质和细菌,引起鼻腔疾病,如软骨增生,在治疗例如软骨增生的鼻腔疾病过程中,需要将鼻腔内的软骨增生切除,手术细腻,需要有专用工具。
现有技术是用鼻窦手术钳和剪刀进行软骨增生切除,手术应用不配套,手术麻烦;满足不了理想的手术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锤骨效果好,使用安全、方便的鼻窦内窥镜锤骨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鼻窦内窥镜锤骨器的特点在于:包括手柄、锤骨杆、锤骨头和套管,所述锤骨杆的一端固定在锤骨头上,该锤骨杆的另一端固定在手柄上,所述锤骨杆的形状和大小均与套管相匹配,该锤骨杆套装在套管中。
本实用新型所述锤骨杆和锤骨头为一体式结构。
本实用新型所述锤骨头为菱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所述锤骨杆的另一端通过焊接固定在手柄上。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锤骨头呈菱形结构,在鼻窦内手术中,在鼻窦内软骨增生既可锤又可刮,手术应用效果好,结构合理。本实用新型中的锤骨杆套入套管形成锤骨器,在鼻窦内手术中,锤骨器在鼻窦内手术,在套管的技术设计,不会伤害鼻窦内的其他部位,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提高手术的安全性能。
本实用新型设计的鼻窦内窥镜锤骨器可以是金属材料制作,可以冲洗消毒,也可以用高温消毒。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手术效果好,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手术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鼻窦内窥镜锤骨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实施例:
参见图1,本实施例中的鼻窦内窥镜锤骨器包括手柄1、锤骨杆2、锤骨头3和套管4,其中,锤骨头3为菱形结构。
本实施例中的锤骨杆2和锤骨头3为一体式结构,锤骨杆2的一端固定在锤骨头3上,该锤骨杆2的另一端通过焊接固定在手柄1上,形成锤骨针,本实用新型中锤骨杆2的另一端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固定在手柄1上。
本实施例中锤骨杆2的形状和大小均与套管4相匹配,该锤骨杆2套装在套管4中。本实施例中的锤骨针套入套管4形成锤骨器。
本实施例中锤骨针的锤骨头3呈菱形,该锤骨头3的顶端呈针形,在鼻窦内手术中,锤骨针在鼻窦内软骨增生既可锤又可刮,手术应用效果好,结构合理。
本实用新型中的锤骨针套入套管4形成锤骨器,在鼻窦内手术中,锤骨器在鼻窦内手术,在套管4的技术设计,不会伤害鼻窦内的其他部位,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提高手术的安全性能。
本实用新型设计的鼻窦内窥镜锤骨器可以是金属材料制作,可以冲洗消毒,也可以用高温消毒。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零、部件的形状、所取名称等可以不同,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说明。凡依据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者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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