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生活垃圾集装箱开门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07554.3 | 申请日: | 2011-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466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23 |
发明(设计)人: | 严光亮;钱春军;黄仁华;朱利忠;王为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90/66 | 分类号: | B65D90/66;B65F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高泉生 |
地址: | 201302***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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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活 垃圾 集装箱 开门 机构 | ||
1.生活垃圾集装箱开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一“L”形的锁钩,所述锁钩的较长的柄体部分通过其上加工的一圆孔和设置于该圆孔内的销钉与生活垃圾集装箱箱体侧壁相连接,所述锁钩的较长的柄体部分与销钉相邻的位置还连接有连杆,所述连杆还与竖直固定于生活垃圾集装箱车体的副大梁的液压油缸的活动杆体的头部相连接;所述锁钩的较短的钩头部分与生活垃圾集装箱箱门上设置的销轴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集装箱开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与锁钩的较长的柄体部分相连接的连杆为一根;所述连杆的一端连接于锁钩较长的柄体部分的销钉的任意一侧;所述连杆的另一端与竖直固定于生活垃圾集装箱车体的副大梁的液压油缸的活动杆体的头部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集装箱开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与锁钩的较长的柄体部分相连接的连杆为两根;所述两根连杆的一端分别相对于销钉对称、连接于锁钩较长的柄体部分,所述两根连杆的另一端分别与前后排布、竖直固定于生活垃圾集装箱车体的副大梁的液压油缸的活动杆体的头部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集装箱开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油缸的油缸直径为50mm、活塞杆直径为32mm、行程为10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集装箱开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油缸的活动杆体的头部与连杆的连接通过销轴实现。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集装箱开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与锁钩的连接通过销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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