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购物车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08517.4 | 申请日: | 2011-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164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26 |
发明(设计)人: | 明昭 | 申请(专利权)人: | 明昭 |
主分类号: | B62B3/00 | 分类号: | B62B3/00;B62B5/00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王汝银 |
地址: | 256200 山东省滨州市邹***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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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多功能 购物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运输工具,具体地说是一种多功能购物车。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超市购物成为人们生活的首选,随时将各类日用品、食品等放在购物车内,最后推动至收银区结帐,但目前超市的购物车仅限于装载物品,对于价格和重量的累计计算却需要人们在购物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核算,以适当控制费用和物品总重量。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购物车,该购物车同时具有计算器和称重台的多重功能。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功能购物车,包括车体和车轮,所述的车体为顶端开口的凹槽,车体的一端设有把手,其特征是,在车体内部的一角处设有一称重器,所述的称重器安装在车体的底面上;在车体设有把手的侧面上边缘处设有一电子计算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有称重器和电子计算器,当在超市购物时,顾客可随时了解所购买产品的重量,以便于携带和随时了解产品生产厂家对产品标示与实物之间在重量上是否有差距,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消费纷争;另外,对购买产品的消费金额可通过电子计算器进行计算,以避免选购后支付能力不足导致退回柜台的现象,为顾客节约时间,减少超市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和货物整理的时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把手,2车体,3车轮,4电子计算器,5称重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多功能购物车,包括车体2和车轮3,所述的车体2为顶端开口的凹槽,车体2的一端设有把手1,在车体2内部的一角处设有一称重器5,所述的称重器5安装在车体2的底面上;在车体2设有把手1的侧面上边缘处设有一电子计算器4。电子计算器4和称重器5均属于现有技术。
当在超市购物时,顾客将所购买的物品放到称重器5上,可随时了解所购买产品的重量,以便于携带和随时了解产品生产厂家对产品标示与实物之间在重量上是否有差距,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消费纷争;另外,对购买产品的消费金额可通过电子计算器4进行计算,以避免选购后支付能力不足导致退回柜台的现象,为顾客节约时间,减少超市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和货物整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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