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17464.2 | 申请日: | 2011-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675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07 |
发明(设计)人: | 魏宏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仙视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27/00 | 分类号: | G09F27/00;H01M10/44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何新平 |
地址: | 201308 上海市浦东新***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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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有 手机 充电 接口 广告 系统 | ||
1.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包括一用于播放广告内容的广告机主体,所述广告机主体设有一电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机主体上设有一手机充电模块,所述手机充电模块连接所述电源模块;所述手机充电模块连接有一手机充电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机主体的外壳上设有一腔体,所述腔体上设有一可开启的盖子,所述手机充电线位于所述腔体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腔体位于所述广告机主体的屏幕的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充电线上的手机充电接口为圆柱型手机充电接口。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充电线上的手机充电接口为Mini-USB手机充电接口。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充电线上的手机充电接口为Micro-USB手机充电接口。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腔体内设有至少三个所述手机充电线,至少三个所述手机充电线的手机充电接口包括圆柱型手机充电接口、Mini-USB手机充电接口、Micro-USB手机充电接口。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与至少所述广告机主体进行通信的手机主体;所述手机主体设有一无线数据传输模块,所述无线数据传输模块连接一微型处理器系统,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连接一数据存储模块;所述广告机主体设有一与所述无线数据传输模块相对应的无线数据收发模块,所述无线数据收发模块连接一信号处理模块,所述信号处理模块连接所述电源模块。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主体设有一手机红外装置,所述手机红外装置包括一红外发光器件;所述广告机主体设有广告机红外装置,所述广告机红外装置包括一与所述红外发光器件相对应的红外接收器件。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有手机充电接口的广告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主体的无线数据传输模块和所述广告机主体的无线数据收发模块均采用蓝牙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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