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生活垃圾处理机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26081.1 | 申请日: | 2011-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2119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2 |
发明(设计)人: | 林运先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运先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B02C4/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王昕;曾旻辉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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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活 垃圾 处理机 | ||
1.一种生活垃圾处理机,其包括粉碎装置和烘干装置,该粉碎装置包括第一壳体、粉碎机构及驱动机构,该第一壳体具有第一进料口和第一出料口,该粉碎机构设于第一进料口和第一出料口之间的第一壳体内,该烘干装置包括第二进料口和第二出料口,该第二进料口与第一出料口连通,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装置还包括设于所述第一出料口处、用于打开和关闭第一出料口的第一挡板机构以及设于所述第一壳体侧壁下部的第一出液口;所述粉碎机构包括沿竖向设置的2~4组辊子,每组辊子均包括两个横向排列且彼此留有间隙的辊子,且每组辊子的两个辊子的间隙由上至下逐渐变小,在每个辊子的圆周面上均间隔设置有凸齿;所述驱动机构与每个所述辊子连接,用于带动每组辊子的两个辊子沿相反方向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辊子的两个辊子的凸齿相错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呈上端大下端小的锥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挡板机构,该第二挡板机构设于所述粉碎机构与所述第一进料口之间,将所述第一壳体的内腔分隔成上腔室和下腔室,在该上腔室所在的侧壁的下部设有第二出液口,在该下腔室所在的侧壁的下部设有所述第一出液口。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腔室的内壁和所述下腔室的内壁均设有贯通整个内壁的凹槽。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挡板机构包括第一挡板和第一挡板驱动机构,该第一挡板倾斜设置,所述第一出液口位于所述下腔室最低处所对应的侧壁上,所述第二挡板机构包括第二挡板和第二挡板驱动机构,该第二挡板倾斜设置,所述第二出液口位于所述上腔室最低处所对应的侧壁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装置包括第二壳体及设于第二壳体内的输送皮带和热风机,该第二壳体具有所述第二进料口和所述第二出料口,该输送皮带的首端位于所述第二进料口的下方,尾端位于所述第二出料口的上方,在该输送皮带的外表面设有截面为半球形的凹槽,该热风机位于输送皮带的上方,且其出风口与所述输送皮带相对。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收集桶,该收集桶的进料口与所述第二出料口相通。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收集桶的壁上设有电加热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油水分离装置,该油水分离装置包括集液桶、加压泵、油水分离桶及油收集箱,该集液桶的入口与所述第一出液口连通,该集液桶的出口经加压泵与所述油水分离桶的入口连通,油水分离桶的出油口与油收集箱的入口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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