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煤锅炉机组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27199.6 | 申请日: | 2011-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9208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8 |
发明(设计)人: | 曹汉鼎;张晋;林碧玉;吴安;熊显巍;朱智士;朱秀芬;李永德;周奎应;刘国栋;蒋晓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汉鼎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2B31/08 | 分类号: | F22B31/08;F22B3/08;F22D1/50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雷绍宁 |
地址: | 200433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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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煤 锅炉 机组 | ||
1.一种燃煤锅炉机组,所述锅炉包括炉膛(14)、水平烟道(15)和后部烟道(9),在后部烟道内设有低温过热器(5)、低温再热器(4)、高压省煤器(6)和空预器(8),低温过热器(5)和低温再热器(4)水平并排设置,高压省煤器(6)设置在低温过热器的下方,空预器(8)置于高压省煤器(6)下方烟道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高压省煤器(6)和空预器(8)之间的烟道内还设有低压省煤器(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锅炉机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锅炉给水系统(11),锅炉给水系统(11)包括与所述低压省煤器(7)、高压省煤器(6)相连的锅炉给水管道(12),锅炉给水管道(12)上还设有除氧器(13),所述低压省煤器(7)位于除氧器(13)的前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锅炉机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炉膛上方及水平烟道内设有屏式过热器(1)和末级过热器(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锅炉机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烟道内设有高温再热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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