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灯具的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47071.6 | 申请日: | 2011-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568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30 |
发明(设计)人: | 马建烽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唯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21/14 | 分类号: | F21V21/14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姚娟英;冯晓兰 |
地址: | 31547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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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灯具 支架 | ||
1.一种用于灯具的支架,包括均匀分布在灯具(1)底部的三副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1)的外壳上均布有三个容置槽(11),每个容置槽(11)用以容纳相应的折叠后的一副支脚(2);
每副支脚(2)包括第一支脚(3)、第二支脚(4)、第三支脚(5);
其中,第一支脚(3)的第一端(31)枢接在固定在容置槽(11)中部的上枢接块(12)上,第一支脚(3)的第二端(32)与第二支脚(4)的第一端(41)相枢接,并且,第一支脚(3)的第二端(32)设置有一延伸壁(33);
第二支脚(4)的第二端(42)与第三支脚(5)的中部相枢接,而第三支脚(5)的第一端(51)枢接在固定在容置槽(11)底部的下枢接块(13)上,且第三支脚(5)的整体长度与所述容置槽(11)的长度相适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灯具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脚(5)的内侧设置有一用以容纳第一、第二支脚(3、4)的凹槽(5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灯具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脚(3)的内侧设置有凸条(34),而所述第二支脚(4)相应地设置有卡设槽(43)。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用于灯具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槽(11)之槽壁的顶部设置有一对凹槽(14),而所述第三支脚(5)的第二端(52)两侧位置相应地设置有一对凸点(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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