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推电动式运料车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51363.7 | 申请日: | 2011-05-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3834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16 |
发明(设计)人: | 公建祥;张京泉;刘君;马恒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 |
主分类号: | B62B11/00 | 分类号: | B62B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12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式运料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运输工具,尤其是一种适合煤矿井下掘进巷道物料运输的工具。
背景技术
煤矿井下掘进巷道的物料由于受空间的限制,主要是靠工人的手推肩扛运输,劳动强度大,效率低,如采用手推车、巷道中坑凹不平,推行不便,很需要一种省力的运料工具,解决井下掘进巷道物料运输难的问题。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井下掘进的运料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手推电动式运料车,方便井下掘进巷道的物料运输,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强度。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一个手推式车体,其特征在于,在车体的下方安装有防爆电池组和防爆充电器,在车把上安装有调速控制器,车体的车轮采用电动自行车的电驱动车轮。
使用时,依靠电动实现推力,推车人只要把握好方向,控制好前进速度即可。调节控制器的开关的位置,来实现车速的调节,适应不同路面非常省力,可直接在井下对该车进行充电。
本实用新型以电能为动力,适应井下掘进巷道的物料运输,提高工人的劳动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结构轻巧,灵活,易操作,工人进行简单的培训便可操作,无需配备专门的司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中:1-手推式车体;2-防爆电池组;3-防爆充电器;4-电驱动车轮;5-调速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结合附图具体说明本实施例。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运料车是在手推式车体1的下方安装有防爆电池组2和防爆充电器3,在车把上安装有调速控制器5,车体1的车轮采用电动自行车的电驱动车轮4。
由于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必须具有防爆性能,本实用新型中的电器元件需完全按照矿用隔爆标准(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器设备隔爆)标准设计。
根据掘进巷道人行道宽度,车体宽度可设计为三种系列:700mm、600mm、500m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未经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151363.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