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海参养殖人工渔礁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60752.6 | 申请日: | 2011-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9539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管敏;王印庚;廖梅杰;陈贵平;张正;荣小军;管敏;李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K61/00 | 分类号: | A01K6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伟智信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 11325 | 代理人: | 张岱 |
地址: | 26607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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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海参 养殖 人工 | ||
1.一种海参养殖人工渔礁,其特征在于其结构为中心对称的“井”字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参养殖人工渔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井”字形海参养殖人工渔礁,是由4个相同的十四边形板体沿交叉面(5)按“井”字的形状交叉铸造而成,十四边形板体的左右两个边(1)(2)相对平行,上下各6条边组成正反相对的两个底部平齐“W”形(3)(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海参养殖人工渔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井”字形海参养殖人工渔礁,其十四边形板体长(L)为30-52cm,宽(W)为25-45cm;十四边形板体高(H)为3-6cm;“井”字形海参养殖渔礁两个板体间距(E)为12-20cm。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海参养殖人工渔礁,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十四边形板体的底部平齐“W”形边中心轴处的夹角(A)大于等于90°,小于等于150°,底部平齐“W”形凹槽(6)处的两个底角(B)角、(C)角相等,且底角(B)角、(C)角大于等于135°,小于等于16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海参养殖人工渔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部平齐“W”形边中心轴处的夹角为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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