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小丑滚梯玩具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69355.5 | 申请日: | 2011-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967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廖华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廖灵飞 |
主分类号: | A63H3/00 | 分类号: | A63H3/00;A63H3/50 |
代理公司: |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10 | 代理人: | 张朝元 |
地址: | 3236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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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小丑 滚梯 玩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丑滚梯玩具。
背景技术
玩具是开发孩子智力的最好的工具。孩子正处于大脑发育时期,对任何新鲜的事物都特别感兴趣,而玩具则是陪孩子成长的最好伙伴,不仅可以开发孩子的智力,同时也可以增加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和孩子的生活趣味。目前市场上的玩具因为缺乏创新,太过乏味,对儿童造成大部分视觉疲劳,使儿童对大多数玩具缺少兴趣。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小丑滚梯玩具,以克服目前市场上的玩具因为缺乏创新,太过乏味,对儿童造成大部分视觉疲劳,使儿童对大多数玩具缺少兴趣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小丑滚梯玩具,包括长梯、滚梯和矮梯,所述长梯内侧固定连接有滚梯,滚梯前端设有矮梯,所述矮梯内侧与滚梯前端固定连接,滚梯最前端设有玩具小丑;所述玩具小丑包括主体部分、设置在该主体部分上部的头部以及设置在该主体部分两侧的上臂和下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结构新颖,简单,对儿童的吸引力强;在接触新鲜事物的同时丰富儿童的生活,让儿童在游戏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附图说明
下面根据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小丑滚梯玩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玩具小丑结构示意图。
图中:
1、长梯;2、滚梯;3、矮梯;4、玩具小丑。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小丑滚梯玩具,包括长梯1、滚梯2和矮梯3,所述长梯1内侧固定连接有滚梯2,滚梯2前端设有矮梯3,所述矮梯3内侧与滚梯2前端固定连接,滚梯2最前端设有玩具小丑4。玩具小丑4包括主体部分、设置在该主体部分上部的头部以及设置在该主体部分两侧的上臂和下臂。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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