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极灯涂粉定型输送线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72310.3 | 申请日: | 2011-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845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1 |
发明(设计)人: | 张汉兵;熊明访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创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开元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9/46 | 分类号: | H01J9/46;H01J9/22 |
代理公司: | 湖州金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2 | 代理人: | 赵卫康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湖***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极 灯涂粉 定型 输送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光源产品的输送线,特别涉及一种光源产品的定型输送线。
背景技术
无极灯生产中需要对灯管涂覆荧光粉液,待定型后再送入其他生产环节。现有技术的定型输送线结构复杂,且操作不安全、定型效果不好、不便于多种形状的无极灯输送。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操作安全并且涂粉定型效果好的无极灯涂粉定型输送线。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无极灯涂粉定型输送线,它包括电机驱动的长腰形滑轨和烘箱房,所述长腰形滑轨包括内循环线和外滑轨,所述内循环线和外滑轨之间横跨有多个支架;
所述长腰形滑轨分为两端的端部区和中间的长腰区,其中一个端部区和一部分长腰区位于所述烘箱房外并构成上灯区,剩余部分位于所述烘箱房内并构成定型区;
所述端部区的内循环线绕设于转盘,所述转盘上固定有主动齿轮,所述内循环线上固定有被动齿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一种优选,所述内循环线与支架固定连接,所述外滑轨与支架滑动连接。
更优选地,所述内循环线上设有多个卡槽,所述支架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卡扣相匹配的卡扣。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外滑轨上设有滑槽,所述支架的另一端设有滚珠。
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一种优选,所述支架有50~100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一种优选,所述支架包括支架杆和与所述支架杆相垂直的支架座。
更优选地,所述支架座包括支架条和固定在所述支架条上的两个支架撑。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支架条由不锈钢板制成。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支架撑包括对称的两个斜段区和弯段区,所述两个斜段区相交且其相交点固定在所述支架条上。
本实用新型的无极灯涂粉定型输送线设有特定结构和位置的滑轨和烘箱房,操作安全并且涂粉定型效果好;特定结构的支架便于便于各种型号的无极灯输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无极灯涂粉定型输送线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部分的放大示意图。
图中,1-长腰形滑轨;11-端部区;12-长腰区;2-烘箱房;3-内循环线;4-外滑轨;5-支架;6-转盘;7-卡扣;8-滚珠;51-支架杆;52-支架座;521-支架条;522-支架撑;a-斜段区;b-弯段区。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无极灯涂粉定型输送线包括电机驱动的长腰形滑轨1和烘箱房2,长腰形滑轨1包括内循环线3和外滑轨4,内循环线3和外滑轨4之间横跨有80个支架5;长腰形滑轨1分为两端的端部区11和中间的长腰区12,其中一个端部区11和一部分长腰区12位于烘箱房2外并构成上灯区,剩余部分位于烘箱房2内并构成定型区;端部区11的内循环线3绕设于转盘6,转盘6上固定有主动齿轮,内循环线3上固定有被动齿轮。
内循环线3与支架5固定连接,外滑轨4与支架5滑动连接。其中内循环线3上设有多个卡槽,支架5的一端设有与卡扣7相匹配的卡扣7;外滑轨4上设有滑槽,支架5的另一端设有滚珠8。当转盘6转动时,内循环线3被带动转动,支架5的一端随着内循环线3移动,支架5的另一端在外滑轨4上滑动,整个支架5移动并从上灯区进入定型区。
支架5包括支架杆51和与支架杆51相垂直的支架座52,支架座52包括支架条521和固定在支架条521上的两个支架撑522,支架条521由不锈钢板制成。支架撑522包括对称的两个斜段区a和弯段区b,两个斜段区a相交且其相交点固定在支架条521上。
实际工作时,若待定型的无极灯形状为矩形,则将该矩形状的无极灯加在两个支架撑522上;若待定型的无极灯形状为灯泡型,可直接将其套在支架撑522的弯段区b上。操作人员可以在上灯区工作,不受烘箱烘烤。长腰形滑轨1滑动时,将待定型的无极灯送入烘箱房2,完成定型输送工段。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创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开元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创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开元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172310.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