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准轨与米轨双轨距固定辙叉并轨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74319.8 | 申请日: | 2011-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47542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发明(设计)人: | 邹毅;禹凌坤;徐涛;江磊;张可军;成建红;刘新明;景云萍;叶明德;赵海燕;王倡;许智明;张俊;廖川欣;陈景瑜;方鸿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二院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B7/12 | 分类号: | E01B7/12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陈左 |
地址: | 650200 云南***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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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双轨 固定 辙叉 并轨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铁路轨道技术领域,是一种准轨与米轨双轨距固定辙叉并轨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世界铁路虽以轨距1435mm的准轨为主,但轨距为1000mm的米轨等多种轨距铁路系统并存仍有使用。有的国家甚至存在多种轨距系统,我国就存在准轨、米轨两种轨距;在口岸站、边境站也往往存在两种轨距;随着我国铁路技术的发展和世界影响力的增大,一些国内机车车辆制造生产基地已开始批量生产米轨机车车辆向东盟国家出口,这样的机车车辆制造生产基地也存在两种轨距。两种轨距并存接壤之处需要设置并/分轨装置,但目前尚无该种装置的报导。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准轨与米轨双轨距固定辙叉并轨装置,以满足需求,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准轨与米轨双轨距固定辙叉并轨装置,由准轨左轨、米轨左轨、米轨右轨、准轨右轨四根钢轨构成准轨与米轨线路中心线重合的前面地段准米套轨,以及由准轨左轨、米轨左轨、准米共用右轨三根钢轨构成准轨与米轨线路中心线不重合的后面地段准米套轨,其特征在于:在中心线重合的前面地段准米套轨与中心线不重合的后面地段准米套轨的右侧交合处设置一固定辙叉,所说固定辙叉的一端连接前面地段准米套轨的米轨右轨和准轨右轨,另一端与后面地段准米套轨的准米共用右轨连接。
本实用新型能够满足准轨与米轨两种轨距存在的口岸站、边境站等场合需要,大大提高了方便性和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这种并轨装置由准轨左轨1、米轨左轨2、米轨右轨3、准轨右轨4、固定辙叉5、准米共用右轨6组成,以安装固定辙叉6的位置为基点,前面地段由准轨左轨1、米轨左轨2、米轨右轨3、准轨右轨4四根钢轨构成准轨与米轨线路中心线重合的准米套轨,此时左右两侧的准轨与米轨之间均相距217.5mm;通过固定辙叉的后面地段准米套轨,过渡为准轨与米轨线路中心线不重合的后面地段准米套轨,由准轨左轨1、米轨左轨2、准米共用右轨6三根钢轨构成。此时中心线不重合的准米套轨右侧共用一根钢轨,左侧的准轨与米轨之间相距435mm。
设计选用的钢轨为国家标准GBl82--63规定的43~50kg/m。
本设计要求机车车辆在通过并轨装置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的规定:
(1)准轨机车与米轨动车组相连最近的轴距,必须大于4米;
(2) 机车车辆在通过并轨装置时,列车通过速度不可超过2米/秒;
(3)无需设置转辙器,列车在通过装置过程中,无需人工扳道,线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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