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污泥焚烧发电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77347.5 | 申请日: | 2011-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09494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发明(设计)人: | 黄耀臻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市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0 | 分类号: | F23G7/00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孙仿卫;赵艳 |
地址: | 21542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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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污泥 焚烧 发电 装置 | ||
1.一种污泥焚烧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包括
在顶部具有入口在底部具有出口并且所述入口能够被盖子盖住的落料斗;
起始端设置在所述落料斗出口下方的输送机;
干燥机,所述干燥机具有能够从所述输送机的末尾端接收污泥的进料口、出料口以及进气口;
锅炉,所述锅炉具有进料口、能够通过第一风机与所述干燥机的进气口相连通的出气口;
物气分离器,所述物气分离器具有能够与所述干燥机的出料口相连通的进料口、能够通过管路与所述锅炉的进料口相连通的出料口、出气口;
进风口能够输入含氧气体并且出风口能够与所述管路相连通用于将所述物气分离器出料口输出的物料吹入所述锅炉进料口中的第二风机;
进风口能够与所述落料斗的内腔相连通并且出风口能够与所述锅炉的进料口相连通的第三风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泥焚烧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换热器,所述换热器具有能够与所述锅炉的出气口相连通的第一进气口、能够输入含氧气体的第二进气口、第一出气口、能够通过所述第一风机与所述干燥机的进气口相连通的第二出气口,所述干燥机的出料口是能够直接通向所述锅炉的进料口的,所述第一进气口与所述第一出气口之间形成第一换热通道,所述第二进气口与所述第二出气口之间形成第二换热通道,所述第一换热通道与所述第二换热通道被换热板隔开。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污泥焚烧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脱硫塔,所述脱硫塔具有能够与所述换热器的第一出气口相连通的进口、出口;
烟囱,所述烟囱具有能够通过第四风机与所述脱硫塔的出口相连通的进口、与外界相连通的出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泥焚烧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脱硫塔,所述脱硫塔具有能够与所述物气分离器的出气口相连通的进口、出口;
烟囱,所述烟囱具有能够通过第四风机与所述脱硫塔的出口相连通的进口、与外界相连通的出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泥焚烧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风机与所述锅炉的出气口之间连接有除尘器。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泥焚烧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干燥机上,所述进气口设置在其底部,所述出料口设置在其上部,所述进料口设置在其下部。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污泥焚烧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机采用螺旋输送机,所述输送机的末尾端伸入所述干燥机的进料口。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泥焚烧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物气分离器上,所述出料口设置在其底部,所述出气口设置在其上部,所述进料口设置在其下部。
9.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污泥焚烧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风机、所述第二风机、所述第三风机、所述第四风机均采用离心式风机。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污泥焚烧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换热器包括能够连通所述锅炉的出气口与所述脱硫塔的进口的烟气管道、设置在所述烟气管道中的盘管,所述盘管的进口与出口露在所述烟气管道的外面,所述烟气管道的管腔即为所述第一换热通道,所述盘管的管腔即为所述第二换热通道,所述盘管的管壁即为所述换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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