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酒桶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88469.4 | 申请日: | 2011-06-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9862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郝显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郝显东 |
主分类号: | B65D25/52 | 分类号: | B65D25/52;B65D77/04;B65D85/7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合德专利事务所 11244 | 代理人: | 李本源 |
地址: | 110001 辽宁省沈***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酒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盛酒器具,特别是涉及一种一次性酒桶。
背景技术
目前的盛酒器具多数采用玻璃瓶、塑料瓶、塑料桶等,其品种繁多,形态各异。但是,无论外观样式如何改变,都存在开启后酒水暴露于空气中的问题,且很多情况下,酒水并不能一次性饮用完,而剩余的酒水难以保证密封性及以后的安全饮用。尤其是,密封性不佳,酒水会挥发,甚至会受到空气的污染。另外,由于上述器具是长期循环使用,即用过之后再回收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器具已被污物污染过,回收后的消毒灭菌成本高,且难以保证灭菌的效果,进一步影响产品的品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种一次性酒桶。本实用新型是将酒桶设计为双层结构,其内胆为封闭式设计,按需取酒,引用过程中内胆中的酒水不会接触到空气,保证安全饮用,进一步保证了剩余的酒水能够继续密封保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一次性酒桶,包括酒桶本体、阀门和内胆,所述内胆封装在封闭的酒桶本体内,所述阀门装置在酒桶本体侧壁下部,内胆和阀门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酒桶本体一次封装成型。
进一步的,所述封闭的酒桶本体为硬质材质。
进一步的,所述封闭的酒桶本体为金属材料。
进一步的,所述内胆为软体不渗漏材料。
进一步的,所述酒桶本体上部装有提手。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有: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次性酒桶,能够解决消费者购买后,根据需要的量,任意取出需要的酒,剩余的酒不会与空气发生接触,能保持原来酒瓶的密闭 性,能实现长时间酒的存放、酒的品质不发生变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1提手,2酒桶本体,3阀门,4内胆,5阀门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次性酒桶,包括酒桶本体2、阀门3和内胆4,所述内胆4封装在封闭的酒桶本体2内,所述阀门3装置在酒桶本体2下部,内胆4和阀门3相通。使用时,首先将酒按照内胆设定的重量注入酒桶内胆4内,将灌装好酒的密闭内胆4放入酒桶本体2中,将酒桶内胆4与酒桶本体下部外的阀门密闭连接;而后将酒桶本体一次封装成型,将实现封闭保存,酒桶本体上部装有提手。在需要时,将阀门开关5向上抬保持开启状态,酒液由于自重的原因,从酒的内胆流出,当酒液流出的量达到需要的量时,放开阀门开关5,阀门开关5复位关闭出酒口,实现酒桶的密闭状态,以上取酒的次数不受限制,直到酒液取尽为止。
实施例2: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次性式酒桶,首先按照酒桶6千毫升的容积选定容积为6千毫升的内胆4,将此内胆4放到酒桶内,同时将内胆4下端的出酒口与酒桶本体2下部侧壁阀门的出口相接,然后将酒桶本体2封装;第二步、通过内胆4下端的出酒口,将酒液内胆4灌装满;第三步、将酒桶内胆4下部出酒口与酒桶本体2下部侧壁的阀门密闭连接,将阀门固装在酒桶壁上,完成灌装、封装工序;酒桶内胆选用软体不渗漏材料制成,优选软体塑料,酒桶本体2选用硬质材料,优质铁质薄板制作,铁质薄板厚度可以选用0.8毫米、1.0毫米、1.2毫米的薄铁板,由于酒桶本体和酒桶内胆一次封装成型,实现封闭保存酒,桶本体上部装上金属提手。消费者购买后,需要时取酒时,将阀门开关5向上抬保持开启状态,酒液由于自重的原因,从酒的密闭内胆流出,当酒液流出的量达到需要的量时,放开阀门开关5, 阀门开关5复位关闭出酒口,实现酒桶的密闭状态,以上取酒的次数不受限制,直到酒液取尽为止。如果每次取1千克,可随意取6次,不受间隔时间长短的限制。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次性酒桶,盛装的内容物,不应仅限于酒,也可应用于如油、饮料、水等液体的盛装和运输、存储等。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郝显东,未经郝显东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188469.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