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灯箱的展台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96722.0 | 申请日: | 2011-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223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25 |
发明(设计)人: | 顾松泉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惠通展览用品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F5/16 | 分类号: | A47F5/16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翼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12 | 代理人: | 王清义 |
地址: | 210061 江苏省南京市高***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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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箱 展台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展台,尤其是带灯箱的展台。
背景技术
展台,也称地台,一般是是商场、超市等购物中心放置在地面上一种高度较低的平台,平台上用来放置展示、销售的商品。现有的展台,一般没有灯箱,因此不能对产品产生美化的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灯箱的展台,它能够对展台上的商品产生美化效果,其结构简单,制作方便。
本带灯箱的展台包括两个背靠背的用于放置展品的地台;两个侧立杆相对的设置在两个地台的背部之间,并向上延伸;两个侧立杆的上部之间有灯箱,两个侧立杆之间还有位于灯箱下部的POP板。
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两个地台上可以放置两件商品,灯箱在两件商品中间的上部,灯箱发出的光线可以美化产品。同时,POP上板也可写有对产品的宣传词语。因此,本实用新型能够对展台上的商品产生美化效果,而且,借助POP板还可以起到广告宣传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
上述的带灯箱的展台,灯箱包括由顶面、前端面和后端面组成的壳体,壳体内设置固定灯管的灯架,灯架下部设置用于夹持POP板的夹子。优选的,壳体的左右两侧分别嵌入两个侧立杆上。
上述的带灯箱的展台,侧立杆包括下部的固定杆和上部的立板;固定杆位于两个地台的背部之间,并和两个地台的背部通过螺栓相连。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地台的主视图。
图2是图1是俯视图。
图3是图1是左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4所示带灯箱的展台,包括前面两个地台1、后面两个地台2,地台1与地台2背靠背。两个侧立杆12包括下部的固定杆3和上部的立板4。固定杆位于地台1与地台2的背部之间,并和两个地台的背部通过螺栓相连。固定杆相对的设置在两个地台的背部之间。两个立板4相对设置,并向上延伸。立板4的上部的相对面上设置有凹入部5。灯箱6包括由顶面7、前端面8和后端面9组成的壳体13,壳体内设置固定灯管的灯架10,灯架下部设置用于夹持POP板11的夹子14。壳体13的左右两侧分别嵌入两个立板4的凹入部5。POP板在两个立板4之间,并从壳体底部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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