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剃须刀的整体头部摆动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120203511.5 | 申请日: | 2011-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0638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发明(设计)人: | 李金成;郭英桃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美达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6B19/12 | 分类号: | B26B19/12 |
代理公司: | 温州金瓯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7 | 代理人: | 王坚强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温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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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剃须刀 整体 头部 摆动 结构 | ||
1.一种电动剃须刀的整体头部摆动结构,包括刀头(1)、中架(2)、固定架(3)及电机组(5),电机(4)连接主齿轮(6),主齿轮(6)与安装在齿轮架上的从动齿轮(7)相啮合,其特征在于:电机组(5)上固定有电机架(8),电机架(8)的上端与中架(2)相固定,所述的电机架(8)与固定架(3)之间设有自由伸缩的行程(L),固定架(3)与电机架(8)之间设有伸缩摆动弹簧(9),所述的伸缩摆动弹簧(9)支撑电机架(8)及中架(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剃须刀的整体头部摆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架(3)上设有呈线性接触的摆动支点(10),摆动支点(10)能够与电机组(5)的上端面相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剃须刀的整体头部摆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架(3)的周边内壁上设有限位支点(11),限位支点(11)限定电机组(5)的摆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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