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钢管脚手架连接件无效
申请号: | 201120215474.X | 申请日: | 2011-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17306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李侠;郑好忠;周栓成;张春喜;岳素琴;王瑞;赵芳芳;崔荣强;常海鸥;贺基杰;孙秀菊;张照强;刘宁华;侯珊珊 | 申请(专利权)人: | 焦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李侠 |
主分类号: | E04G7/20 | 分类号: | E04G7/20 |
代理公司: | 郑州天阳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13 | 代理人: | 宋金鼎 |
地址: | 454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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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管 脚手架 连接 | ||
1.一种钢管脚手架连接件,其特征在于,第一钢管(1)两端分别有钢管连接件(2),钢管连接件内部有牵拉杆(3),牵拉杆(3)的前部上有向外凸起的限位台(10),牵拉杆(3)的限位台穿过钢管连接件前端内的环形挡板(9)置于第一钢管内,限位台(10)的前方在牵拉杆上有环形拉孔(4),牵拉杆(3)的后部穿过滑动摩擦件(5),滑动摩擦件和钢管连接件的接触面呈相吻合的斜面状,构成圆柱体,第一钢管(1)上卡装有穿过环形拉孔(4)固定在第一钢管下面的销钉(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脚手架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钢管(1)的上面和下面有相互连通的上牵拉串孔(6)和下牵拉串孔(11),上牵拉串孔(6)和下牵拉串孔(11)与牵拉杆上的环形拉孔(4)相对应,上牵拉串孔(6)大于环形拉孔(4),环形拉孔大于下牵拉串孔(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脚手架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销钉(7)为上大下小的楔形,销钉的上部为锥形,下部为带螺纹的扁圆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脚手架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销钉(7)插入上牵拉串孔(6)、环形拉孔和下牵拉串孔(11)内经第一螺栓(8)锚固在第一钢管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脚手架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圆柱体上套装有第二钢管(1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脚手架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滑动摩擦件(5)经第二螺栓(13)和牵拉杆(3)锚固在一起。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脚手架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台(10)的直径大于环形挡板(9)的内直径,环形挡板(9)的内直径大于牵拉杆(3)的直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脚手架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管连接件(2)为中空的两端有斜面的圆柱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脚手架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滑动摩擦件(5)为中空的斜锥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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