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家用膜式燃气表在线检定仪有效
申请号: | 201120286450.3 | 申请日: | 2011-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774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28 |
发明(设计)人: | 胡涤新;黄震威;林景殿;沈文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苍南仪表厂 |
主分类号: | G01F25/00 | 分类号: | G01F25/00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正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01 | 代理人: | 王兵;王利强 |
地址: | 310013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家用 燃气 在线 检定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燃气表测试设备。
背景技术
城市百姓家家户户在用的膜式燃气表就是贸易结算民生计量仪表,其燃气表计量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供需双方的利益。膜式燃气表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首个周期为10年,随着仪表使用时间的增长,燃气表质量问题矛盾也将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燃气用户反映在用燃气表质量问题,要求现场评判检测的呼声接连不断。对燃气表计量异常或用户提出异议的情况,通常需要将燃气表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能在线检定,操作麻烦。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的家用膜式燃气表的不能在线检定、操作麻烦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实现在线检定、操作方便的家用膜式燃气表在线检定仪。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家用膜式燃气表在线检定仪,包括用以采集燃气表显示窗的燃气数值的摄像头、用以安装在燃气通道上的标准流量计和用以依照标准流量计和燃气表数值进行比较进行检定的检定处理器,所述检定处理器包括:用以根据摄像头采集图像进行识别燃气数值的燃气数值读取单元,用以接收标准流量计的信号的标准流量读取单元,用以将燃气数值和标准流量进行比较的在线检定处理单元,所述摄像头与所述燃气数值读取单元连接,所述标准流量计与所述标准流量读取单元连接,所述燃气数值读取单元、标准流量读取单元均与所述在线检定处理单元连接。
进一步,所述标准流量计为腰轮流量传感器,所述腰轮流量传感器包括壳体、端盖、计量腔和腰轮组,所述壳体的出口与端盖密封连接,所述壳体的内腔为计量腔,所述计量腔内安装腰轮组。
再进一步,所述标准流量器的进口侧安装进口消波器,所述标准流量计的出口侧安装出口消波器。
更进一步,所述进口消波器或出口消波器包括外壳、过滤网和法兰,所述外壳内安装过滤网,所述外壳一端安装法兰。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为:工作时被检膜式燃气表与检定仪流量传感器串联连接,流量检测元件在燃气压力的推动下,作有规律的旋转运动,每转动一圈,将排出一定量的燃气,将检测元件的运动转数经机电信号转换,送至计算机,同步测量被检燃气表示值和流量传感器的流量信号可得到示值误差。为提高检定仪精度,在其流量传感器进出口处设计消波器,以消除或减弱来自被检表和流量传感器的脉动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表现在:小口径、高精度、宽量程的腰轮流量传感器作为标准表,既符合量值传递中对标准器的准确度要求,又可以检定不同流量点下被检表的测量误差。在流量传感器进出口处设计消波器,提高测量精度。标准表和被检表的累计示值实时显示,以计算机作为显示单元,可直接显示或存储测量结果,方便实现家用膜式燃气表的在线检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家用膜式燃气表在线检定仪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腰轮流量传感器和消波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在线检定仪控制系统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照图1~图3,一种家用膜式燃气表在线检定仪,包括用以采集燃气表显示窗的燃气数值的摄像头3、用以安装在燃气通道上的标准流量计8和用以依照标准流量计和燃气表数值进行比较进行检定的检定处理器1,所述检定处理器1包括:用以根据摄像头采集图像进行识别燃气数值的燃气数值读取单元,用以接收标准流量计的信号的标准流量读取单元,用以将燃气数值和标准流量进行比较的在线检定处理单元,所述摄像头与所述燃气数值读取单元连接,所述标准流量计与所述标准流量读取单元连接,所述燃气数值读取单元、标准流量读取单元均与所述在线检定处理单元连接。
所述标准流量计8为腰轮流量传感器,所述腰轮流量传感器包括壳体13、端盖16、计量腔15和腰轮组14,所述壳体的出口与端盖密封连接,所述壳体的内腔为计量腔,所述计量腔内安装腰轮组。
所述标准流量器的进口侧安装进口消波器7,所述标准流量计的出口侧安装出口消波器9。
所述进口消波器7或出口消波器9包括外壳10、过滤网11和法兰12,所述外壳内安装过滤网,所述外壳一端安装法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苍南仪表厂,未经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苍南仪表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286450.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