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15877.1 | 申请日: | 2011-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067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25 |
发明(设计)人: | 皮俊君;黎任坚;曾翔清;陈卓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新泽谷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K13/06 | 分类号: | H05K13/06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15 | 代理人: | 张明 |
地址: | 523428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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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调节 线规 跳线 机构 | ||
1.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包括校直装置及用于带动跳线进料的牵引装置,所校直装置包括至少两个依次设置的双向校直装置(1),每个双向校直装置(1)包括固定滚轮座(2)及两排滚轮组,每排滚轮组包括至少两个滚轮(3),同一滚轮组的至少两个滚轮(3)呈直线排列,同一双向校直装置(1)的两排滚轮组的滚轮(3)错位设置,至少两个双向校直装置(1)的校直方向相互交错,至少两个双向校直装置(1)的跳线进料轨迹在同一直线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双向校直装置(1)还包括可调滚轮座(4)、跳线弹簧(5)及连接螺杆(6),跳线弹簧(5)的两端分别与固定滚轮座(2)和可调滚轮座(4)抵接,连接螺杆(6)穿过可调滚轮座(4)后与固定滚轮座(2)螺纹连接;每个双向校直装置(1)的两排滚轮组分别装设于固定滚轮座(2)和可调滚轮座(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双向校直装置(1)的数量为两个,该两个双向校直装置(1)的校直方向的交错夹角为9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校直装置与牵引装置之间设置有连接块(7),该连接块(7)装设有跳线管(8),该跳线管(8)的一端与靠近牵引装置的双向校直装置(1)的出线端部对接,该跳线管(8)的另一端与牵引装置的进线端部对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滚轮座(2)的进线端装设有过线轮(9)。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装置包括牵引底座(10)、牵引轮(11)、与牵引轮(11)传动连接的压线轮(12)及驱动牵引轮(11)转动的驱动机构,该驱动机构和牵引轮(11)均装设于所述牵引底座(1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装置还包括压缩弹簧(13)、调节螺杆(14)及牵引可调底座(15),该牵引可调底座(15)与所述牵引底座(10)活动连接,压缩弹簧(13)的两端分别与牵引可调底座(15)和所述牵引底座(10)相抵接,该调节螺杆(14)穿过牵引可调底座(15)后与牵引底座(10)螺纹连接,所述压线轮(12)装设于牵引可调底座(15)。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轮(11)的轮面开设有环槽(16)。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环槽(16)的截面呈“V”形。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轮(11)设置有主动齿轮(17),所述压线轮(12)设置有从动齿轮(18),主动齿轮(17)与从动齿轮(18)啮合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调节送线规格的送跳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伺服马达(20)及设置于牵引底座(10)的马达座(19),伺服马达(20)装设于该马达座(19),该伺服马达(20)的主轴与所述牵引轮(11)传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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