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电子香烟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29988.8 | 申请日: | 2011-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62413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06 |
发明(设计)人: | 李永海;徐中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永海;徐中立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5 | 代理人: | 齐永红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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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电子 香烟 | ||
1.一次性电子香烟,包括雾化器组件和电池组件,
所述雾化器组件包括雾化器套、雾化器,所述雾化器包括玻纤管、玻纤丝、电热丝、吸油棉;在所述玻纤管内,发热丝缠绕在玻纤丝上,玻纤管外包裹着吸油棉,所述玻纤丝的端部以及发热丝的两端均通过玻纤管向外穿出;
所述电池组件包括电池套,还设有灯罩,电池套的一端与灯罩连接,在所述电池套中,咪头座、咪头、锂电芯、电极环依次连接;
其特征在于:还设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整体呈圆筒状,包括用于连接雾化套的第一固定端和用于连接电池套的第二固定端,两个固定端的连接处设有一圈沿其圆周方向的凸台,所述连接杆上还设有进气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香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为塑胶连接杆,所述进气槽开在第二固定端的侧壁上,所述进气槽一直延伸到凸台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香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为铜件连接杆,所述进气槽为开设在凸台上的进气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香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端的侧壁开有O型槽,O型槽内设置有O型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永海;徐中立,未经李永海;徐中立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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