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封闭式井下救生系统用舱体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36587.5 | 申请日: | 2011-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091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2 |
发明(设计)人: | 李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玲 |
主分类号: | E21F11/00 | 分类号: | E21F11/00 |
代理公司: | 沈阳亚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107 | 代理人: | 郭元艺 |
地址: | 201107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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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封闭式 井下 救生 系统 用舱体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地下采矿业避难救生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封闭式井下救生系统用舱体。
背景技术
矿用应急避难舱是一种用于井下紧急避险等待救援的自救逃生装置。应急避难舱放置于采掘工作面附近,当煤矿井下突发瓦斯突出、煤突出、坍塌或火灾等事故,在矿井通道堵塞或动力电源断电时井下遇险人员不能立即升井逃生脱险的紧急情况下,可快速进入避难舱内等待救援。
由于上述事故存在破坏力大、事故原因复杂和易引起继发性事故等特点,矿难发生后外界无法及时展开救援。而井下由于事故所带来的中毒、窒息、溺水等构成了“头号杀手”,绝大多数人员伤亡都是由于遇险矿工不能及时找到安全的避难场所造成的。因此将遇险矿工由“被动待援”转化为“主动自救与外部救援相结合”,在矿山井下作业面放置具备抗压、防毒、隔热并能提供必要生存条件的矿用应急避难舱成为必然。
目前,国内尚无容纳多人,连续供氧72小时以上,舱体内待救人员无需佩戴面罩,操作灵活,生存环境良好且安全可靠的专用封闭式井下救生系统用舱体。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操作简单,安全可靠,舱体内待救人员无需佩戴面罩,生存环境良好,在发生矿难时能有效隔绝矿难发生区域的外部环境的封闭式井下救生系统用舱体。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封闭式井下救生系统用舱体,它包括设备舱本体及滞留舱本体;所述设备舱本体与滞留舱本体相通;所述滞留舱本体采用可伸缩结构。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本实用新型所述滞留舱本体包括可伸缩底板及边柱;在所述可伸缩底板上固定设有液压拉伸机构;所述液压拉伸机构的上部工作端与边柱的上部轴接;所述可伸缩底板的端部与设备舱本体的端部轴接。
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安全可靠,舱体内待救人员无需佩戴面罩,生存环境良好,在发生矿难时能有效隔绝矿难发生区域的外部环境。本实用新型在正常情况下可集成于设备舱的空间内,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迅速开启设备舱本体舱门,同时滞留舱本体被自动撑起,整个系统瞬间即可进入工作状态。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封闭式井下救生系统用舱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设备舱本体;2、滞留舱本体;22、可伸缩底板;23、边柱;24、液压拉伸机构;36、舱门;37、启动开关;38、拨叉。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封闭式井下救生系统用舱体,它包括设备舱本体1及滞留舱本体2;所述设备舱本体1与滞留舱本体2相通。为减少救生系统存放时所占空间,本实用新型所述滞留舱本体2采用可伸缩结构。滞留舱本体2展开后主要用于待救人员滞留。当遇到紧急情况时,滞留舱本体2可自动展开。
本实用新型所述滞留舱本体2包括可伸缩底板22及边柱23;在所述可伸缩底板22上固定设有液压拉伸机构24;所述液压拉伸机构24的上部工作端与边柱23的上部轴接;所述可伸缩底板22的端部与设备舱本体1的端部轴接。正常情况下,液压拉伸机构24可将边柱23拉回到水平位置,可伸缩底板22回缩。可伸缩底板22经90度翻转后与通过拨叉38与设备舱1扣合。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使用时,现场避难人员通过转动启动开关37使拨叉38旋转一定角度,这样滞留舱本体2脱离拨叉38束缚后,在自身储存能量的作用下逐渐展开,同时可伸缩底板22拉开。液压拉伸机构24顶推边柱23至垂直地面位置;开启设备舱舱门36,避难人员随即可进入舱体。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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