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LED天幕灯条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52981.8 | 申请日: | 2011-09-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160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9 |
发明(设计)人: | 陈雷;吉丽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00 | 分类号: | F21S4/00;F21V17/00;F21V15/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02 | 代理人: | 何朝旭 |
地址: | 21006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led 天幕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LED灯条,尤其是一种LED天幕灯条,属于LED显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LED天幕的市场正在逐步扩大,其市场价值得到了业界的普遍认可。
目前,用于制作LED天幕的灯条普遍采用一体化壳体,安装时需要先将装有发光器件的印制板装入壳体,然后再焊接线缆、调试,调试成功则安装完毕;但如果调试不成功,就必须将线缆从焊点卸除,取出印制板再维护,工序很繁琐。
此外,现有的LED天幕灯条普遍设有防护发光器件的面罩、罩壳等防护部件,这在生产时要求生产车间高度清洁,使得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而且,这些防护部件会阻挡发光器件发出的光线,导致灯条亮度下降。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具有防护性能的发光器件,如果还采用现有的灯条结构,则不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也不利于提高灯条亮度。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种LED天幕灯条,安装工序简单,调试维护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目的在于:在实现第一目的的基础上,提出一种结构更加简单、亮度更高的LED天幕灯条,可以显著降低生产成本。
为了达到上述第一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LED天幕灯条,包括内部安置有印制板的壳体,所述印制板具有一组发光器件;其特征是,所述壳体包括两个经紧固件固定连接、且均与印制板平行或垂直的槽壳,所述两槽壳配合形成容纳印制板的空间。
采用该结构后,可以在壳体外将线缆接在印制板上,并进行调试,调试成功后,将印制板和两槽壳装在一起即可完成安装;如需维护,可将两槽壳拆开,再取出印制板即可开始维护。这样不仅简化了安装工序,还使维护更加方便。
为了达到上述第二目的,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
当所述两槽壳均与印制板平行时,靠近所述发光器件的槽壳具有供发光器件穿过的通孔,所述发光器件外端面处于外露状态;当所述两槽壳均与印制板垂直时,两槽壳靠近发光器件的侧边具有供发光器件穿过的槽口,所述发光器件外端面处于外露状态。
采用该结构后,发光器件的发光面外露、且无遮挡,可以显著提高灯条亮度;省去了防护部件,简化了结构,并降低了生产成本。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完善的技术方案如下:
1.所述壳体靠近发光器件的侧面经紧固件与外表面亚光黑化的面板固定连接,所述面板具有与发光器件相配的通孔。
采用该结构可以提高灯条对比度,有防眩作用,并能遮挡产品内部的其它部件,保证仅露出发光器件。
2.所述发光器件具有与印制板连接的管脚,所述管脚四周设有防护胶层。
采用该结构可以保证发光器件管脚处的防护等级,确保产品可在户外正常使用。
3.所述印制板远离发光器件的侧面连有线缆,所述印制板与线缆的连接处设有防护胶层。
采用该结构可以保证印制板与线缆连接处的防护等级,确保产品可在户外正常使用。
4.所述壳体、面板均由PC材料制成。
采用该材料可使产品重量更轻,更适合用于制作天幕。
5.还包括经紧固件与壳体固定连接的灯座,所述灯座位于壳体远离发光器件的一侧。
采用灯座可以使灯条方便地固定在目标位置。
6.所述灯座由铝合金材料制成。
采用该材料可使产品坚固耐用、且散热良好。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后,可简化安装工序,并便于调试维护;可提高产品亮度;还可简化结构,降低成本。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整体示意图。
图2为图1实施例的爆炸示意图。
图3为图1的A-A剖视图。
图4为图1实施例发光器件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爆炸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4所示,本实施例的LED天幕灯条1包括内部安置有印制板2的壳体3,印制板2具有一组发光器件4;壳体3包括两个经紧固件固定连接、、且均与印制板2平行的槽壳31、32,槽壳31、32配合形成容纳印制板2的空间;靠近发光器件4的槽壳31具有供发光器件4穿过的通孔5,发光器件4外端面41处于外露状态。
壳体3靠近发光器件4的侧面经紧固件与外表面亚光黑化的面板6固定连接,面板6具有与发光器件4相配的通孔6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352981.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横向绝缘栅双极晶体管
- 下一篇:自动售货机的商品出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