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军用警备头盔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55400.6 | 申请日: | 2011-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332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发明(设计)人: | 陈灵敏;林聪水;顔志明;金方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州市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2B3/00 | 分类号: | A42B3/00;A42B3/04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 代理人: | 蔡正保;张智平 |
地址: | 318000 浙江省台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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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军用 警备 头盔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帽子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军用警备头盔。
背景技术
目前,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经常佩戴头盔,该头盔一般只有佩戴的作用,如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警察用双层头盔(专利号:02278233.8),包括金属外盔,外盔内壁设有可挂接下颏带和紧急脱扣的挂环,其特征是:在金属外盔内配有与金属外盔的内形相同的内盔,内盔内安装有悬挂内衬,内盔设有挂环,挂环可挂接下颏带,紧急脱扣。该头盔只是用来佩戴的,不具备现场执法的功能的。
然而,警察在执行公务又常常需要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的,目前,一般都是采用摄像机记录执法,或者采用照相机拍照记录,或者采用录音机进行录音记录,或者同时采用多种记录设备,这样就存在:记录不及时、使用不方便等缺陷。而且现有的摄像机和照相机均要拿在手中操作,无法佩戴在肩带、腰带或胸前警服上的其他部位使用,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不方便。尤其是交警在现场执法时,现有的摄像机无法随着交警的头部转动而变换位置,导致无法实现同步侦测。
针对上述这一情况,本单位在之前申请一种无线头盔现场执法记录仪,其具体结构是:无线发射系统主要包括摄像头,该摄像头固定在头盔外沿的侧部上。该摄像头位于头盔外沿的侧部上,该摄像头容易与其他的东西相碰使摄像头在头盔外沿脱落;还有摄像头位于头盔的侧部,在现场执法拍摄记录时,不能与人眼同步,有可能导致漏拍,致使拍摄不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不足,提供一种不但能防止摄像头从头盔中脱落,还能与人眼同步,拍摄较全的军用警备头盔。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军用警备头盔,包括一体结构的帽体,在帽体外壁的前端中部固设有八一军徽,所述的帽体内固设有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帽体的前端中部开设有贯通孔,该贯通孔正对所述八一军徽的自然空隙处,上述摄像机的摄像头位于贯通孔中。
本军用警备头盔主要由一体结构的帽体组成,在帽体的外壁上固连八一军徽,摄像机的摄像头可从八一军徽的自然空隙处穿出进行现场执法,该摄像头设置在帽体的正中位置,可与人眼同步,拍摄角度大,摄像头的安装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在上述的军用警备头盔中,所述的八一军徽上具有五个自然空隙处,该五个自然空隙处分别为自然空隙处一、自然空隙处二、自然空隙处三、自然空隙处四和自然空隙处五,自然空隙处一位于八一军徽的中部,自然空隙处二、自然空隙处三、自然空隙处四和自然空隙处五分别对称位于八一军徽的两侧,上述的贯通孔正对于自然空隙处一。
在上述的军用警备头盔中,在帽体内固连有安装上述摄像头的前瓦托,上述的摄像头通过前瓦托固定在帽体内。该前瓦托通过螺栓固定在帽体上。
在上述的军用警备头盔中,所述前瓦托的中部设有摄像头的安装座,该摄像头固定在安装座上,并穿设在上述帽体的贯通孔中。
在上述的军用警备头盔中,所述前瓦托为一弧形的板状体,前瓦托的上边沿具有一立边,所述的前瓦托通过螺栓固定在帽体内,该立边抵靠在帽体的内壁上。
在上述的军用警备头盔中,所述的摄像头为针孔摄像头。该针孔摄像头在市场上可直接购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军用警备头盔的帽体前端中部开设有贯通孔,该贯通孔正对所述八一军徽的自然空隙处,摄像机的摄像头通过前瓦托固定在帽体内并位于贯通孔中,固定牢靠,该摄像机的摄像头可以从军徽的自然空隙处穿出进行拍摄及记录,与人眼同步,拍摄角度大,使摄像机拍摄较全,本军用大檐帽的摄像头安装在八一军徽的帽体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可进行隐秘现场执法。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军用警备头盔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军用警备头盔中前瓦托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帽体;2、八一军徽;2a、自然空隙处一;2b、自然空隙处二;2c、自然空隙处三;2d、自然空隙处四;2e、自然空隙处五;3、贯通孔;4、摄像头;5、前瓦托;6、安装座;7、立边;8、连接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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