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携带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68845.8 | 申请日: | 2011-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40242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和田匡平;今井公昭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岳;蒋骏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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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携带 终端 | ||
1. 一种携带终端,其具有覆盖携带终端主体(3)的背面一侧、不用工具即能够从携带终端主体(3)上揭下来而打开的盖部件(4),其特征在于:
所述携带终端主体(3)具有左右一对侧面(3a、3b),
所述盖部件(4)具有覆盖所述携带终端主体(3)的背面的盖主体(4a)、和分别覆盖所述左右一对侧面(3a、3b)的至少背面一侧部分的左右一对侧壁(4b、4c),
在所述左右一对侧壁(4b、4c)附近,形成有与所述左右一对侧面(3a、3b)平行延伸且具有朝着左右内侧突出的外侧勾部(5a、6a)的左右扣合爪(5、6),
在所述携带终端主体(3)的左右一对侧面(3a、3b)上,形成有分别具有与左右所述外侧勾部(5a、6a)扣合的、朝着左右外侧突出的内侧勾部(7a、8a)的左右被扣合爪(7、8),
在所述盖部件(4)的左右一对侧壁(4b、4c)中间形成有指甲、指尖伸入其中的掀开部(9),
在左右所述扣合爪(5、6)和左右所述被扣合爪(7、8)上设置有使解除扣合的时刻错开的扣合解除部件(10),做到:当将指甲、指尖伸入所述掀开部(9)揭下所述盖部件的时候,是自所述左右扣合爪(5、6)和所述左右被扣合爪(7、8)中的所述左扣合爪(5)和所述左被扣合爪(7)或者所述右扣合爪(6)和所述右被扣合爪(8)将所述盖部件(4)从所述携带终端主体(3)上揭下来。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扣合解除部件(10)构成为:使左右两侧中之一侧的所述扣合爪(5、6)和被扣合爪(7、8)的靠近所述掀开部(9)一侧的端部的位置比所述左右两侧中之另一侧的所述扣合爪(5、6)和所述被扣合爪(7、8)的靠近所述掀开部(9)一侧的端部的位置更接近该掀开部(9),将解除扣合的时刻错开。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扣合解除部件(10)构成为:通过使左右两侧中之一侧的所述扣合爪(5、6)的长度比左右两侧中之另一侧的扣合爪(5、6)的长度短,将解除扣合的时刻错开。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侧勾部(5a、6a)的上端一侧和下端一侧分别设置有从背面看去倾斜的倾斜部(5b、6b),该倾斜部(5b、6b)伴随着靠近左右所述扣合爪的上端一侧和下端一侧,左右方向上的尺寸逐渐变小,
所述扣合解除部件(10)构成为: 通过使左右两侧中之一侧的所述外侧勾部(5a、6a)的所述倾斜部(5b、6b)在上下方向上的长度比左右两侧中之另一侧的所述外侧勾部(5a、6a)的所述倾斜部(5b、6b)的长度长,将解除扣合的时刻错开。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扣合解除部件(10)构成为: 通过使左右两侧中之一侧的外侧勾部(5a、6a)朝向左右内侧突出的突出长度比左右两侧中之另一侧的外侧勾部(5a、6a)朝向左右内侧突出的突出长度短,将解除扣合的时刻错开。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扣合解除部件(10)构成为: 通过在左右两侧中之一侧的扣合爪(5、6)的左右外侧设置加强筋(20),在左右两侧中之另一侧的扣合爪(5、6)的左右外侧不设置加强筋(20),来在弯曲难易度上设差,将解除扣合的时刻错开。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扣合解除部件(10)构成为: 通过使左右两侧中之一侧的扣合爪(5、6)的所述外侧勾部(5a、6a)自所述盖主体(4a)算起的高度比左右两侧中之另一侧的所述外侧勾部(5a、6a)自所述盖主体(4a)算起的高度低,将解除扣合的时刻错开。
8. 根据权利要求1到7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携带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携带终端主体(3)呈近似矩形板状,
在所述携带终端主体(3)的表面设置有显示部,
所述盖部件(4)覆盖所述携带终端主体(3)的整个背面和该携带终端主体(3)的左右和上下侧面的背面一侧部分。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携带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掀开部(9)形成在所述盖部件(4)的上下侧壁(3c、3d)中任一侧壁的左右中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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