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装置和游戏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78454.4 | 申请日: | 2011-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703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发明(设计)人: | 竹田玄洋;川井英次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天堂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F13/00 | 分类号: | A63F13/00;A63F13/02;G06F3/033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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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游戏 系统 | ||
1.一种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安置型的游戏装置、操作装置以及便携式显示装置,
上述游戏装置具备:
操作数据接收部,其从上述操作装置接收操作数据;
游戏处理部,其根据上述操作数据执行游戏处理;
游戏图像生成部,其基于上述游戏处理依次生成第一游戏图像;以及
游戏图像发送部,其通过无线向上述便携式显示装置依次发送上述第一游戏图像,
上述操作装置具备操作数据发送部,该操作数据发送部通过无线向上述游戏装置发送操作数据,该操作数据表示对上述操作装置进行的操作,
上述便携式显示装置具备:
游戏图像接收部,其从上述游戏装置依次接收上述第一游戏图像;以及
显示部,其对上述第一游戏图像依次进行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游戏装置还具备游戏图像压缩部,该游戏图像压缩部将上述第一游戏图像依次压缩来生成压缩图像数据,
上述游戏图像发送部通过无线向上述便携式显示装置依次发送上述压缩图像数据,
上述游戏图像接收部从上述游戏装置依次接收上述压缩图像数据,
上述便携式显示装置还具备游戏图像解压缩部,该游戏图像解压缩部将上述压缩图像数据依次解压缩来得到上述第一游戏图像,
上述显示部对通过解压缩得到的上述第一游戏图像依次进行显示。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装置还具备摄像部,该摄像部能够检测红外光,
上述操作数据发送部通过无线向上述游戏装置发送包含表示上述摄像部的检测结果的数据的操作数据,
上述便携式显示装置还具备红外发光部,该红外发光部能够发出红外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装置还具备惯性传感器和至少一个操作按钮。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游戏系统还包括能够发出红外光的标记装置,
上述游戏图像生成部基于上述游戏处理还生成第二游戏图像,
上述游戏装置还具备:
图像输出部,其将上述第二游戏图像依次输出到独立于上述便携式显示装置的外部显示装置;以及
发光控制部,其控制上述标记装置的发光。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游戏系统包括两个操作装置,
上述游戏处理部根据从各操作装置接收到的操作数据来执行游戏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发光控制部根据上述游戏处理的内容来控制上述标记装置和上述红外发光部的发光。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发光控制部生成表示针对上述红外发光部的发光的控制指示的控制数据,
上述数据发送部通过无线向上述便携式显示装置发送上述控制数据,
上述便携式显示装置还具备控制数据接收部,该控制数据接收部从上述游戏装置接收上述控制数据,
上述红外发光部按照所接收到的控制数据进行动作。
9.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是能够与游戏装置进行无线通信的便携式显示装置,
上述游戏装置从具备能够检测红外光的摄像部的操作装置接收表示上述摄像部的检测结果的数据,向上述显示装置依次发送基于根据该数据执行的游戏处理来生成的游戏图像,
上述显示装置具备:
红外发光部,其能够发出红外光;
游戏图像接收部,其从上述游戏装置依次接收上述游戏图像;以及
显示部,其依次显示上述游戏图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游戏装置将上述游戏图像依次压缩来生成压缩图像数据,通过无线向上述便携式显示装置依次发送该压缩图像数据,
上述显示装置还具备游戏图像解压缩部,该游戏图像解压缩部将上述压缩图像数据依次解压缩来得到上述游戏图像,
上述显示部对通过解压缩得到的上述游戏图像依次进行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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