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频互换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94753.7 | 申请日: | 2011-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612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发明(设计)人: | 刘利;王全友;李卫泽;肖薇;桑原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3K17/78 | 分类号: | H03K17/7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101312 北京市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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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频 互换 装置 | ||
1.一种高频互换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24只单刀双掷的高频继电器,所述24只高频继电器被均分成8组,其中,4组中的每一组的3只高频继电器均采用两级连接方式组成单刀四掷的第一高频继电模块,另外4组中的每一组的3只高频继电器均采用三级连接方式组成单刀四掷的第二高频继电模块;4个第一高频继电模块的射频端与4个第二高频继电模块的射频端连接,且任一第一高频继电模块的4个射频端与4个第二高频继电模块的射频端连接,形成四入四出的高频互换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频互换装置,其特征在于:
高频继电器(K1)、(K5)和K(12)组成一个第二高频继电模块;
高频继电器(K2)、(K6)和K(11)组成一个第二高频继电模块;
高频继电器(K3)、(K7)和K(9)组成一个第二高频继电模块;
高频继电器(K4)、(K8)和K(10)组成一个第二高频继电模块;
高频继电器(K21)、(K13)和K(14)组成一个第一高频继电模块;
高频继电器(K22)、(K15)和K(16)组成一个第一高频继电模块;
高频继电器(K23)、(K17)和K(18)组成一个第一高频继电模块;
高频继电器(K24)、(K19)和K(20)组成一个第一高频继电模块。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频互换装置,其特征在于:
高频继电器(K1)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3)的射频端(2)连接;
高频继电器(K5)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6)的射频端(2)连接;
高频继电器(K12)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8)的射频端(3)连接;
高频继电器(K12)的射频端(3)与高频继电器(K19)的射频端(3)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频互换装置,其特征在于:
高频继电器(K2)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5)的射频端(2)连接;
高频继电器(K6)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4)的射频端(2)连接;
高频继电器(K11)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7)的射频端(3)连接;
高频继电器(K11)的射频端(3)与高频继电器(K20)的射频端(3)连接。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频互换装置,其特征在于:
高频继电器(K3)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7)的射频端(2)连接;
高频继电器(K7)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20)的射频端(2)连接;
高频继电器(K9)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3)的射频端(3)连接;
高频继电器(K9)的射频端(3)与高频继电器(K16)的射频端(3)连接。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频互换装置,其特征在于:
高频继电器(K4)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9)的射频端(2)连接;
高频继电器(K8)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8)的射频端(2)连接;
高频继电器(K10)的射频端(2)与高频继电器(K14)的射频端(3)连接;
高频继电器(K10)的射频端(3)与高频继电器(K15)的射频端(3)连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频互换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两个第一高频继电模块与两个第二高频继电模块中的第三级高频继电器设置于第一个壳体中,另两个第一高频继电模块与另两个高频继电模块中的第三级高频继电器设置于第二个壳体中;每一个第二高频继电模块的第一和第二级高频继电器设置于一个壳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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