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两面景观路灯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99316.4 | 申请日: | 2011-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532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发明(设计)人: | 刘明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爱立特园林景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8 | 分类号: | F21S8/08;F21V21/108;F21W131/103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欣专利事务所 33209 | 代理人: | 陈红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两面 景观 路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两面景观路灯,特别是一种分别照亮人行道和汽车道的两面景观路灯。
背景技术
现有的路灯,通常是人行道和汽车道同时照亮,路灯的高度比较高,发光量也必然较大,因此耗电耗能比较多,而在一些比较特殊的路段,如景区,车辆和行人的通过时间比较特定,如果用这么大能耗的路灯,会造成浪费。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能实现人行道和汽车道分别照明、开关灵活、节能省电的两面景观路灯。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两面景观路灯,其结构特点是:由灯杆、高挂杆、高灯、低挂杆、低灯组成,所述的灯杆竖直的固定在人行道和汽车道之间,所述灯杆的靠近汽车道的一面设置有高挂杆、高灯,靠近人行道的一面设置有低挂杆、低灯。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高灯距离地面5米。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低灯距离地面3米。
本实用新型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效果:由于在分别设置了不同方向和不同高度的高灯和低灯,在照明的时候,彼此有了侧重点,而在某些行人不路过,或者汽车不通过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个灯开启;行人道的照明高度低,即保证了亮度又节约了电能;整体来说,结构设计合理、能实现人行道和汽车道分别照明、开关灵活、节能省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标号说明:灯杆1、高挂杆2、高灯3、低挂杆4、低灯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实施例1: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两面景观路灯由灯杆1、高挂杆2、高灯3、低挂杆4、低灯5组成,灯杆1竖直的插在人行道和汽车道之间,在灯杆1上段安装了高挂杆2,高挂杆2朝向汽车道,在高挂杆2上挂有高灯3,在灯杆1中段安装了低挂杆4,低挂杆4朝向人行道,在低挂杆4上挂有低灯5。高灯3和低灯5距离地面的距离分别是5米和3米。
当行人和汽车都要通行时,高灯3和低灯5同时打开,也可以只打开高灯3,如果只有行人经过,可以只打开低灯5。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零、部件的形状、所取名称等可以不同。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或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爱立特园林景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杭州爱立特园林景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399316.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太阳能LED应急灯
- 下一篇:LED纳米有氧防眩筒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