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油柴油发电机二次消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120403785.9 | 申请日: | 2011-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313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2 |
发明(设计)人: | 黄长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端方机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06 | 分类号: | F01N1/06;F01N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4100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油 柴油 发电机 二次 消声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油柴油发动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汽油柴油发电机二次消声器。
背景技术:
汽油柴油发电机普遍安装有消声器,以降低噪音,提升发动机功率和节能的效果。目前市场上的消声器采用的是直冲气流的工作原理。这种消声器结构复杂,生产成本高,特别是针对于汽油柴油发电机二次消声器的消音的效果不明显。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汽油柴油发电机二次消声器,它采用的螺旋气流,结构简单,原理清晰,消声效果好,使用寿命长,且达到欧3标准。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一号舱(1)、进气管(7)、第一隔板(8)、第二隔板(9)、排气孔(16)、第一壳体(17);二号舱(2)、进气管(7)、第一隔板(8)、第一过气管(10)、排气孔(16)、第一壳体(17);三号舱(3)、第二过气管(11)、第二隔板(9)、排气孔(16)、第一壳体(17);四号舱(4)、第一过气管(10)、第三隔板(13)、通气管(12)、第二壳体(18);五号舱(5)、第三隔板(13)、第四隔板(14)、通气管(12)、排气管(15)、排气孔(16)、第二壳体(18);六号舱(6)、通气管(12)、第四隔板(14)、排气管(15)、排气孔(16)、第二壳体(18);一号舱(1)左侧设置有二号舱(2),一号舱(1)右侧设置有三号舱(3),二号舱(2)下侧设置有四号舱(4),一号舱(1) 下侧设置有五号舱(5),三号舱(3)下侧设置有六号舱(6),一号舱(1)与三号舱(3)、一号舱(1)与二号舱(2)、四号舱(4)与五号舱(5)、五号舱(5)和六号舱(6)之间均设置有隔板;一号舱(1)和二号舱(2)上设置有进气管(7),进气管(7)均匀设置至少两个排气孔(16);一号舱(1)和二号舱(2)与第一隔板(8),一号舱(1)和三号舱(3)与第二隔板(9)的连接处均匀设置至少一个的排气孔(16),第四隔板(14)与五号舱(5)和六号舱(6)的连接处均匀设置至少一个的排气孔(16),通气管(12)上均匀设置至少两个排气孔(16),六号舱(6)上设置有排气管(15),均匀设置有至少两个排气孔(16),出气口延伸出第二壳体(18)外。
所述的进气管(7),排气管(15)以及通气管(12)上面均匀设置至少两个排气孔(16)。
所述的第一壳体(17)内的进气管(7)的管壁上均匀分布着至少2个以上的排气孔(16)以及第二壳体(18)上设置有排气管(15)均匀设置有至少两个排气孔(16)。
所述的第一壳体(17)和第二壳体(18)之间由第一过气管(10)和第二过气管(11)相连接,两次螺旋式消音。
所述的第一壳体(17)内的进气管在一号舱(1)处封头部分是挖空设置。
所述的第二壳体(18)内的通气管(12)的管壁上至少均匀分布两个以上的排气孔(16),并且两头未封口。
空气通过进气管(7)大部分进入一号舱(1),小部分通过进气管(7)上面的排气孔(16)进入二号舱(2);其中进入一号舱(1)的气体,一部分通过第一隔板(8)上的排气孔(16)进入二号舱(2),一部分通过第二隔板(9)上的排气孔(16)进入三号舱(3);进入 二号舱(2)的气体汇集后经过第一过气管(10)进入四号舱(4),而由一号舱(1)进入三号舱(3)的气体则由第二过气管(11)进入六号舱(6);进入四号舱(4)的气体通过通气管(12),一部分由通气管(12)上面的排气孔(16)进入五号舱(5),另外一部分直接进入六号舱(6);由通气管(12)进入六号舱(6)的气体和通过第二过气管(11)进入六号舱(6)的气体在六号舱(6)进行汇合,然后通过第四隔板(14)上面的排气孔(16)进入五号舱(5),最后所有气体在五号舱(5)汇合,最后通过排气管(15)排除第二壳体(18)外。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螺旋气流,结构简单,原理清晰,两次螺旋消音,消声效果好,使用寿命长,且达到欧3标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看图1,本具体实施方式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端方机电有限公司,未经重庆端方机电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403785.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