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轻型卡车气制动系统空气压缩机的进气消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120432409.2 | 申请日: | 2011-11-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260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陈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4B39/00 | 分类号: | F04B39/00 |
代理公司: | 合肥金安专利事务所 34114 | 代理人: | 金惠贞 |
地址: | 230022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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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轻型 卡车 制动 系统 空气压缩机 消声器 | ||
1.用于轻型卡车气制动系统空气压缩机的进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圆柱筒状的消声器本体,消声器本体的一端为进气口,另一端为出气口;且消声器本体的直径大于进气口,同时大于出气口直径,三者构成扩张室;消声器本体内近两端处分别设有隔板,隔板将消声器本体内分割为进气腔、处理腔和出气腔三部分;隔板上均布设有气孔;与进气腔相邻的处理腔一侧壁上连通着四分之一波长管,四分之一波长管为L形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轻型卡车气制动系统空气压缩机的进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腔和出气腔的轴向长度相等,进气腔的长度和出气腔的长度均为处理腔轴向长度的五分之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轻型卡车气制动系统空气压缩机的进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声器本体的直径为60~70㎜;消声器本体的进气口和出气口直径相等,且为消声器本体直径的三分之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轻型卡车气制动系统空气压缩机的进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四分之一波长管的直径为消声器本体的直径三分之二,长度等于压缩机工作噪声波长的1/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轻型卡车气制动系统空气压缩机的进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上的气孔直径为6㎜,隔板上气孔的开孔率为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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