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节能型天车电动葫芦有效
申请号: | 201120452493.4 | 申请日: | 2011-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221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张淑宣;吴永利;王庆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万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D3/22 | 分类号: | B66D3/22 |
代理公司: | 天津滨海科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11 | 代理人: | 韩敏 |
地址: | 300300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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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节能型 天车 电动葫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天车技术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节能型天车电动葫芦。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技术中精工车间和大件车间各安装两部天车,因加工的零件杂,轻的几公斤,重的十几吨,为保证所有的件都能用上天车,只能按最大的重量安装,所以就采用了20T天车供大家用,这样吊装小零件时天车的能耗很大,不利于长期使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天车电动葫芦,尤其适合一种精工车间和大件车间中的零件重量差别巨大的天车电动葫芦。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天车电动葫芦,包括电动机、轴、失电制动器、差速机构、第一齿轮轴、第二齿轮、空心轴、第三齿轮轴、第二齿轮轴和第一齿轮。所述差速机构包括与轴连接的太阳轮、与第一齿轮轴连接的行星架、在行星架上的行星轮和与行星轮啮合的内齿圈;所述第三齿轮轴与差速机构的内齿圈的外圈啮合;所述空心轴套在第三齿轮轴上,所述空心轴的外齿与所述第二齿轮的内齿啮合;所述第二齿轮的外齿与第二齿轮轴啮合;所述第一齿轮套在第二齿轮轴上通过键连接,第一齿轮与第一齿轮轴啮合;所述空心轴通过轴承固定在机体上,所述机体与机盖连接;所述差速机构的行星架通过轴承固定在机盖上,所述失电制动器通过法兰盘连接在机盖上,失电制动器内有一小轴与电机和太阳轮连接,所述电动机通过法兰固定在机盖上;所述第三齿轮轴通过轴承分别固定在机盖、机体、空心轴上;所述第二齿轮轴通过轴承分别固定在机盖、机体上。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实现两种功率传动的结构,通过天车电动控制,小零件用小电机,大电机静止;大零件用大电机,小电机静止,即满足了使用又节省了能耗;具有结构简单,维修方便,加工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天车电动葫芦的侧视图
图2是图1的A-A的剖视图
图中:
1、机体 2、机盖 3、第一齿轮轴
4、行星架 5、行星轮 6、太阳轮
7、法兰盘 8、内齿圈 9、支架
10、第三齿轮轴 11、第二齿轮 12、空心轴
13、第二齿轮轴 14、第一齿轮 15、电动机
16、法兰体 17、大功率电磁铁失电制动器 18轴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天车电动葫芦,包括电动机15、轴、失电制动器、差速机构、第一齿轮轴3、第二齿轮11、空心轴12、第三齿轮轴10、第二齿轮轴13和第一齿轮14,所述差速机构包括与轴连接的太阳轮6、与第一齿轮轴3连接的行星架4、在行星架4上的行星轮5和与行星轮5啮合的内齿圈8;所述第三齿轮轴10与差速机构的内齿圈8的外齿啮合;所述空心轴12套在第三齿轮轴10上,所述空心轴12的外齿与所述第二齿轮11的内齿啮合;所述第二齿轮11的外齿与第二齿轮轴13啮合;所述第一齿轮14套在第二齿轮轴13上通过键连接,第一齿轮14与第一齿轮轴3啮合;所述机体1套在空心轴12上旋转连接,所述机体1与机盖2连接;所述差速机构与机盖2旋转连接,失电制动器通过法兰盘7与机盖连接,所述电动机15通过法兰体16与机盖2连接;所述第三齿轮轴10与机盖2旋转连接;所述第二齿轮轴13分别与机体1和机盖2旋转连接。
本实例的工作过程:通过天车电器控制吊小零件用小电机,小电机为5T电机。当5T电机起动时太阳轮6转,内齿圈8静止,通过行星轮5带动第一齿轮轴3旋转,传递给第一齿轮14,第一齿轮14带动第二齿轮轴13旋转。第二齿轮轴13传递给第二齿轮11,通过第二齿轮11内齿和空心轴12的外齿再传递给空心轴12,从而达到滚筒旋转。
通过天车电器控制吊大零件用大电机,大电机为20T电机,大电机与第三齿轮轴10固定连接。当20T电机起动时第三齿轮轴10转,内齿圈8转,太阳轮6静止,通过行星轮5带动第一齿轮轴3旋转,传递给第一齿轮14,第一齿轮14带动第二齿轮轴13旋转。第二齿轮轴13传递给第二齿轮11,通过第二齿轮11内齿和空心轴12的外齿再传递给空心轴12,从而达到滚筒旋转。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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