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涵洞基础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120459897.6 | 申请日: | 2011-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2397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雷声军;张佳能;余志超;崔进;雷有栋;金健;彭继乐;张毅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02D27/14 | 分类号: | E02D27/14;E01F5/00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52100 | 代理人: | 刘楠 |
地址: | 550081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涵洞 基础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涵洞基础结构,属于渣场的沟水治理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水利水电、交通、矿山工程中,通常因土石方开挖形成大量弃渣,通常要布置渣场永久储存渣料。根据渣场位置,渣场可分为河谷类和非河谷类两大类,其中河谷类主要有拦沟型、临河型、谷坡型和水库型。对于拦沟型渣场来说,弃渣体的水土流失或失事后会直接进入河道,威胁或危害河流生态环境及沿河建筑物和城乡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上游来水必须进行沟水处理,处理方式常有隧洞、涵洞、明渠等。隧洞适用于流量较大情况,但对隧洞的围岩地质条件有较高要求,投资较大;明渠可适用于不同大小流量情况,但对明渠沿线地质地形条件有较高要求,投资较小;涵洞可适用于中小流量情况,对地质地形条件适应性较强,投资较小。因此利用涵洞排水在渣场沟水治理工程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涵洞基础通常为覆盖层和回填土石渣,在这样的基础上涵洞沿长度方向每5~8m设一道沉降缝,涵洞基础必须进行振动碾压,使其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但实际实施时,覆盖层和回填土石渣基础很难碾压到位,涵洞上方大量堆渣后易出现错台现象(由于涵洞不均匀沉降引起沉降缝两侧涵洞管节在水平面上上下错开),渣体滚入涵洞内,严重的引起堵塞,涵洞失去应有的作用,造成投资巨大浪费、水土大量流失等恶劣后果。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涵洞基础结构。解决由于不均匀沉降造成的渣体滚入涵洞内,严重的引起堵塞,使涵洞失去应有的作用,造成投资巨大浪费、水土大量流失等恶劣后果。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一种涵洞基础结构,包括设在涵洞基础上的洞体,洞体上设有沉降缝,沉降缝下方的涵洞基础内设有承台。
前述涵洞基础结构中,所述涵洞基础为覆盖层基础或回填土石渣基础。
前述涵洞基础结构中,所述洞体为钢筋混凝土圆管或矩形管。
前述涵洞基础结构中,所述承台与洞体接触部位与洞体的形状相对应。
前述涵洞基础结构中,所述承台的厚度大于150mm,承台沿洞体长度方向的宽度大于厚度的2倍。
前述涵洞基础结构中,所述洞体上方覆盖有堆渣体。
前述涵洞基础结构中,所述承台上方洞体的沉降缝内设有止水板。
前述涵洞基础结构中,所述止水板与洞体壁平行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涵洞基础结构,由于在涵洞的沉降缝下方设置了混凝土承台,减小了涵洞发生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虽然增加了混凝土承台板工程量,但增加的工程投资占整个渣场治理的投资比重很小,增大了渣场排水涵洞长久正常运行的保险系数,从长远来看,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涵洞基础,2-洞体,3-沉降缝,4-承台,5-堆渣体,6-止水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限制的依据。
实施例。
一种涵洞基础结构,如图1所示。包括设在涵洞基础1上的洞体2,涵洞基础1为覆盖层基础或回填土石渣基础。洞体2为钢筋混凝土圆管或矩形管。洞体2上设有沉降缝3,沉降缝3下方的涵洞基础1内设有承台4。承台4与洞体2接触部位与洞体2的形状相对应。承台4的厚度大于150mm,承台4沿洞体2长度方向的宽度大于厚度的2倍。承台4上方洞体2的沉降缝3内设有止水板6。止水板6与洞体2壁平行设置。洞体2上方覆盖有堆渣体5。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过程及说明
当涵洞基础为覆盖层和回填土石渣时,在涵洞沉降缝下设置承台板,可减小沉降缝两侧洞身不均匀沉降;同时使沉降缝两侧的结构沉降协调统一,不出现错台破坏。如图1所示,在浇筑涵洞洞体前,第一步,确定涵洞轴线位置后,根据设计纵坡,开挖或回填出涵洞基础;第二步,将承台板在平面上的位置确定;第三步,挖出需要浇筑混凝土承台的长×宽×深的基坑;第四步,碾压(人工夯实)承台板下部覆盖层或回填石渣基础,使其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若碾压后仍达不到要求,需换填这部分基础;第五步,浇筑混凝土承台板;第六步,至少浇筑完成两个承台板后,浇筑这两个承台板之间的涵洞洞体。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做出的各种变化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未经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45989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