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有效
申请号: | 201120499544.9 | 申请日: | 2011-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895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22 |
发明(设计)人: | 徐伟;王健;赵守君;马丽;杨丽荣;李立平;王曙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3C5/00 | 分类号: | B63C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刘计成 |
地址: | 201913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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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船体 总段总组 巨型 驳运 托架 | ||
1.一种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一底座,所述底座由数根横梁及数根横梁连接槽钢连接而成,所述底座的中间位置设有一排中墩,所述中墩的两侧分别设有两个对称布置的边墩,所述中墩、边墩均位于所述横梁上,所述底座的两端各设有一排舷侧立柱,所述舷侧立柱位于所述横梁上,所述舷侧立柱的顶端设有一立柱连接板,所述立柱连接板上设有用于和船体总段外板焊接的立柱连接肘板,所述中墩的顶部、边墩的顶部、立柱连接肘板呈圆弧状并与相对应的船体外板总段轮廓线的弧度一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其特征在于:相邻两根舷侧立柱之间设有至少一根舷侧支柱,所述舷侧支柱向内倾斜一定角度,所述舷侧支柱的顶端设有支柱连接板,所述支柱连接板上设有十字形肘板,所述十字形肘板上设有贴板,所述贴板呈圆弧状并与相对应的船体总段外板轮廓线的弧度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舷侧支柱向内倾斜的角度为45°。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底座同一侧的舷侧支柱通过支柱连接槽钢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连接肘板的两侧设有防倾肘板,所述防倾肘板位于所述立柱连接板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倾肘板为三角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连接板的高度与船体总段甲板的高度平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位于同一排的舷侧立柱通过立柱槽钢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梁底部的中间和两端各设有一座墩。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船体总段总组与巨型总段驳运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梁的中间位置有一段加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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