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天车倒绳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20509994.1 | 申请日: | 2011-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9002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22 |
发明(设计)人: | 杨忠臣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二十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H75/34 | 分类号: | B65H75/34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域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12 | 代理人: | 胡澎 |
地址: | 054000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天车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倒绳装置,具体地说是一种天车倒绳装置。
背景技术
天车钢丝绳有定期检查的制度,已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不可继续使用,应立即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而传统的钢丝绳的更换主要是靠用旧绳子带动新钢丝绳逐步拉动,慢慢将其替换下来,须大约30余人扛着绳索一步一步挪动,在人力拉动下绳子慢慢向上顺延,直至更换,整个过程约耗费十几个小时。这种更换的方法耗时耗力,容易产生钢丝绳脱槽、卡绳和磨绳的现象,并且需要占用很大的现场空间。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天车倒绳装置,以解决在更换天车钢丝绳的过程中钢丝绳易拧紧、结死弯以及换绳操作费时费力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天车倒绳装置,包括有与天车钢丝绳数量相适配的上倒绳架和与所述上倒绳架数量相同的下倒绳架;所述上倒绳架是在固定架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定滑轮组,所述定滑轮组是在轮架中设置有轮槽面上下对合的两个定滑轮;所述下倒绳架是在支架的两端通过轴承组件支撑连接有钢丝绳卷绕机构。
所述轮架为封闭的矩形框架结构,两个所述定滑轮分别固定连接在所述轮架的上框架和下框架上。两个定滑轮的咬合结构,避免了钢丝绳的脱槽、卡绳和磨绳。
所述轮架的上框架的两端通过扣件连接在所述轮架的立架上端。
所述轮架的上框架的一端铰接在所述轮架的一根立架上,上框架的另一端通过扣件连接在所述轮架的另一立架上。
所述钢丝绳卷绕机构是两端带轮边的卷筒,在所述卷筒中穿接有卷轴。
所述钢丝绳卷绕机构是在一根卷轴的两端分别设置有挡套。
所述钢丝绳卷绕机构是两端带轮边的卷筒,在所述卷筒的两端设置有向外伸出的支撑半轴。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经济实用,拆装方便,换绳操作不受狭窄区域和工作环境的限制。本实用新型在换新绳的操作过程中,节省了人力和时间,降低了劳动强度,节省了空间,降低了对场地区域要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上倒绳架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下倒绳架的轴承组件和卷绕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下倒绳架,2、上倒绳架,3、固定架,4、下框架,5、轮架,6、上框架,7定滑轮,8、卷筒,9、轴承组件,10、卷轴。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包括有与天车钢丝绳数量相适配的上倒绳架2和与上倒绳架2数量相同的下倒绳架1。更换一根钢丝绳需要一对上倒绳架2和一对下倒绳架1。上倒绳架2和下倒绳架1的各部分均可拆卸。上倒绳架2和下倒绳架1可以用普通钢材制作。
如图2所示,上倒绳架2是在固定架3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定滑轮组,定滑轮组是在轮架5中设置有轮槽面上下对合的两个定滑轮7。轮架5为封闭的矩形框架结构,两个定滑轮7分别固定连接在轮架5的上框架6和下框架4上。轮架5的上框架6的两端通过扣件连接在轮架5的立架上端。轮架5的上框架6的一端铰接在轮架5的一根立架上,上框架6的另一端通过扣件连接在轮架5的另一立架上。
如图3所示,下倒绳架1是在支架的两端通过轴承组件9支撑连接有钢丝绳卷绕机构。卷绕机构是一个两端带轮边的卷筒8,在卷筒8中穿接卷轴10,卷轴10的两端支撑连接轴承组件9中。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首先将天车停靠在适当位置,换绳操作分上、下两部分,地面和天车上同时进行。
当换一根旧钢丝绳时,将一对上倒绳架2通过焊接或螺栓与龙门吊钩的滑轮组的罩壳相固定。然后放下龙门吊钩,将旧钢丝绳放于两轮中间,上导绳架2中的定滑轮7可以通过上框架6和下框架4的作用打开,以方便夹旧钢丝绳。
将一对下倒绳架1分别放于龙门架两侧的地面上,将整盘的新钢丝绳置于一侧下倒绳架1的卷筒8上;将旧钢丝绳的绳头拽出拉直(不小于10米)放于地面上,将四卷不同捻向的新钢丝绳按方向位置摆在下倒绳架上,注意每组捻向镜像对称。拽出一头与旧钢丝绳的绳头摆平拉直焊接(气焊焊接,焊后做好保温处理)。
一切工作都准备完毕后,然后利用天车的传动设施,同时带动下倒绳架1的卷筒5,就可用旧带新的方法将钢丝绳更换,然后旧钢丝绳通过在另一侧的上倒绳架2,缠绕在另一侧的下倒绳架1上,直至旧绳全部放完后,割断接头,到此换绳结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河北二十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河北二十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509994.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