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精神科用约束带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20512189.4 | 申请日: | 2011-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65990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08 |
发明(设计)人: | 闫珉 | 申请(专利权)人: | 闫珉 |
主分类号: | A61F5/37 | 分类号: | A61F5/37 |
代理公司: | 济宁宏科利信专利代理事务所 37217 | 代理人: | 张景宏 |
地址: | 272051 山东省济宁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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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精神科 束带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院精神科用辅助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精神科用约束带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于狂躁型精神病患者,由于没有基本的自持能力,很容易发生自残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为了防止这类狂躁型精神病患者发生自残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按照现有技术,一般采用绳子或者布带捆绑以限制病人狂躁性行动的措施,采用布带捆绑,也是为了尽量减少对病人自身的损害,但即便如此,也很容易造成病人皮肤擦伤或者皮肤磨损受伤的现象,尤其这一类的捆绑很容易影响正常的血液循环,给病人造成另一种伤害。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精神科用约束带装置,既可以保证对狂躁型精神病人的有效约束,又可以实现操作简单,保证精神病人在受约束期间一定范围内的舒适性。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精神科用约束带装置,包括有粘扣、带主体、固定件、左手腕固定套、通孔和右手腕固定套。带主体是本实用新型的主体件,整体呈条带状的结构,在带主体的两端,均设置有粘扣,在带主体居中的位置,设置有分左右的通孔,在靠近左侧通孔外侧和右侧通孔外侧的带主体上,设置有手腕固定套,位于左侧通孔外侧的是左手腕固定套,靠近右侧通孔外侧的是右手腕固定套,在所说的左手腕固定套和右手腕固定套上,均设置有固定件。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精神科用约束带装置,整体结构简单,操作使用方便,稳定性好,可靠性高。使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精神科用约束带装置,既可以保证对狂躁型精神病人的有效约束,又可以实现操作简单,保证精神病人在受约束期间一定范围内的舒适性。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精神科用约束带装置的结构示意图。1—粘扣 2—带主体 3—固定件 4—左手腕固定套 5—通孔 6—右手腕固定套。
具体实施方式
现参照附图1,结合实施例说明如下: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精神科用约束带装置,包括有粘扣1、带主体2、固定件3、左手腕固定套4、通孔5和右手腕固定套6。带主体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体件,整体呈条带状的结构,在带主体2的两端,均设置有粘扣1,在带主体2居中的位置,设置有分左右的通孔5,在靠近左侧通孔5外侧和右侧通孔5外侧的带主体2上,设置有手腕固定套,位于左侧通孔外侧的是左手腕固定套4,靠近右侧通孔外侧的是右手腕固定套6,在所说的左手腕固定套4和右手腕固定套6上,均设置有固定件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精神科用约束带装置,整体结构简单,操作使用方便,稳定性好,可靠性高。使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精神科用约束带装置,既可以保证对狂躁型精神病人的有效约束,又可以实现操作简单,保证精神病人在受约束期间一定范围内的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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