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圆柱形容器把手有效
申请号: | 201120527796.8 | 申请日: | 2011-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651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08 |
发明(设计)人: | 崔振东;吕林;卢金树;杨锐荣;张建科;吴远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海洋学院 |
主分类号: | A45F3/16 | 分类号: | A45F3/16;A47G19/22;B65D25/28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李迎春 |
地址: | 316004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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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圆柱形 容器 把手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圆柱形容器把手。
背景技术
目前,运动水壶、保温杯等圆柱形容器,因其具有便携、容量大、简单实用等优点深受广大使用者的喜爱,在日常生活中有着大量的使用。
但是由于圆柱形容器的外部特征,尤其是直径较大一些的圆柱形容器,使用者在握持或饮水之时把持较困难,而在圆柱形容器上设置把手又增加了圆柱形容器占用的空间,使得携带或放置时,需要更大的空间。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既不增加占用空间,又方便使用者在握持或饮水之时把持的圆柱形容器把手。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所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圆柱形容器把手,它包括与圆柱形容器本体连接的握把,所述的圆柱形容器本体上设有凹槽,所述的凹槽底部设有底座,底座的高度小于凹槽的深度,且凹槽的长度大于握把的长度,所述的底座与握把之间设有铰接杆,所述的铰接杆的一端与底座铰接,铰接杆的另一端与握把铰接。
所述的凹槽边缘上设有将握把限位的凸起。
所述的底座设有台阶,所述的铰接杆的一端铰接在底座较低的台阶上。
使用上述结构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由于在圆柱形容器本体上设有凹槽,且握把铰接在凹槽中底座上,则不使用时,可将握把折叠到凹槽内,故握把就不占用其它的使用空间,也就不增加圆柱形容器本体的占用空间,而使用时,将握把从凹槽内拉出即可用手把持住圆柱形容器,使用方便。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既不增加占用空间,又方便使用者在握持或饮水之时把持的特点。
作为改进,所述的铰接杆为H型,铰接杆与底座铰接端端部到中间横档的距离小于底座铰接处到底座最高点的垂直距离,则当铰接杆向上转动时,H型的中间横档将会被底座较高台阶限位,防止铰接杆的转动角度大于90度,从而保证握把转动到限位位置时,握把处于离圆柱形容器本体的距离最大的位置,更方便使用者的手握住握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圆柱形容器把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部分的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圆柱形容器把手铰接杆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4为沿图3中B方向的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型圆柱形容器把手的使用状态图。
如图所示: 1、圆柱形容器本体,1.1、凹槽,2、铰接杆,3、底座,4、握把,5、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实例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下具体实施实例。
如图1、图2、图3、图4和图5所示的一种圆柱形容器把手,它包括与圆柱形容器本体1连接的握把4,所述的圆柱形容器本体1上设有凹槽1.1,一般凹槽1.1设在圆柱形容器本体1外表面的中部位置处,所述的凹槽1.1底部设有底座2,底座2的高度小于凹槽1.1的深度,则底座2不会高出圆柱形容器本体1的外表面,而不会增大圆柱形容器本体1所占用的空间,且凹槽1.1的长度大于握把4的长度,使得凹槽1.1能够将握把4完全容纳在凹槽1.1内而使得握把4不占用圆柱形容器本体1以外的空间,保证不会增加圆柱形容器本体1所占用的空间,所述的底座2与握把4之间设有铰接杆3连接,所述的铰接杆3的一端与底座2铰接,铰接杆3的另一端与握把4铰接,则利用铰接杆3转动使得握把4或完全收纳在凹槽1.1内,或握把4伸出凹槽1.1方便使用者握持。
所述的凹槽1.1边缘上设有将握把4限位的凸起5,一般握把4的长度方向的一端上设有与凸起5相配的凹陷,当然凸起5也在凹槽1.1长度方向的一端边缘上,且沿凹槽1.1长度方向凸出。
所述的底座2设有台阶,所述的铰接杆3的一端铰接在底座2较低的台阶上。
如图3和图4所示,所述的铰接杆3为H型,铰接杆3与底座2铰接端端部到中间横档的距离小于底座2铰接处到底座2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使用时,按下握把4非限位端,则可将握把4限位端与凸起5脱开,从而使得铰接杆3向上转动,使得握把4高出圆柱形容器本体1表面,此时使用者即可通过握把4把持住圆柱形容器本体1。不使用时,按住握把4的限位端,使得铰接杆3向下转动,直至握把4的限位端被凸起5限位即可。
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本实用新型不仅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允许有其它结构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独立权要求范围内变化的,均属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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