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船舶用带缆桩有效
申请号: | 201120535427.3 | 申请日: | 2011-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687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08 |
发明(设计)人: | 王轰;张国君;董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3B21/06 | 分类号: | B63B2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杨立 |
地址: | 265601 山东省烟***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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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船舶 用带缆桩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船舶建造技术领域,特别涉及新型的船舶系泊、拖带用带缆桩。
背景技术
GB/T 554-1996 带缆桩 所选用的带缆桩没有150T这一档可供选取海上安全委员会在第84 届会议上通过对1974《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II-1/3-4应急拖带的布置和程序进行了修正。通过了<<船东/操作者应急拖带程序编制指南>>(编号MSC.1/Circ.1255)。要求船舶具有相应的拖带设备和程序。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外型尺寸较小,在船上容易布置,且同时满足大负荷系泊及拖带的要求的船舶用带缆桩。
一种船舶用带缆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带缆桩底部有底座(3),底座(3)的上部安装有立柱(2),立柱(2)的顶端有封板(1)密封;所述底座(3)焊接在船舶上;所述底座(3)、立柱(2)和封板(1)一体焊接;所述底座(3)、立柱(2)、封板(1)均为两个,呈对称分布;所述立柱(2)的中部,且相对另外一个立柱的外侧安装有耳板(4),耳板(4)焊接在立柱(2)上;所述底座(3)的中部,且相对另外一个底座的外侧安装有眼环(5),眼环(5)焊接在底座(3)上;所述立柱(2)的厚度为28至35毫米,所述底座(3)厚度为:25至35毫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带缆桩外型尺寸小,在船上容易布置,且同时满足了大负荷系泊及拖带的要求。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所述立柱(2)和底座(3)之间有加强筋连接,使其连接更坚固更紧密。
改进后的有益效果是:使得在相同外形尺寸的条件下该带缆桩承受的力度大大加强。最大的承受力可以达到150吨。有利于船上的系泊布置,解决了部分船舶甲板系泊布置困难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坐视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封板,2、立柱,3、底座,4、耳板,5、眼环。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底座(3)的上部安装有立柱(2),立柱(2)的顶端有封板(1)密封;所述底座(3)焊接在船舶上;所述底座(3)、立柱(2)和封板(1)一体焊接。而且所述立柱(2)、盖板(1)和底座(3)均为另个,并且呈对称分布。所述立柱(2)的厚度为32毫米,所述底座(3)厚度为:30毫米。封板(1)封住立柱的上口,防止雨水进入。立柱(2):承受缆绳或拖缆拉力的部件。底座(3):固定立柱,并将立柱受力传递给船体的构件。加强筋:起加强底座的作用。耳板(4):可以防止缆绳在立柱上过度滑动。眼环(5):用来系挂带缆辅助索。
本带缆桩的最大受力能力为150T。并且参照GB/T 554-1996 中A560的带缆桩设计,采用同样外径的管制作立柱。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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