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双向气动马达阀门执行器的隔离手控型安装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120569371.3 | 申请日: | 2011-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027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29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平;贾继勇;朱全明;尹伟滨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K31/14 | 分类号: | F16K31/14 |
代理公司: | 无锡华源专利事务所 32228 | 代理人: | 赵臻淞 |
地址: | 214161 江苏省无锡***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双向 气动 马达 阀门 执行 隔离 手控型 安装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液压气动设备领域,尤其是双向气动马达阀门执行器的隔离手控型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液压与气动阀门通常采用执行器对阀门进行开闭控制,电动阀门使用较广,由于开阀门时所需的起动转矩一般是额定转矩的2.5倍,所以选定电机的功率就要大2.5倍以上,制造与运行成本大大提高。电动阀门的电动执行器、电器线路、触电防氧化保护等维护成本高,工作量大;尤其是防爆电动执行器使用的防爆电机经特殊设计,隔爆外壳、防爆电缆、各种元器件、切换装置等采取防爆措施均需通过防爆认证,使得制造成本扩张,设备投资增大。
气动执行器是气动装置,具有本质安全的特性,在开、关和运转时没有火花、无污染,且本身还具有过载保护的特点,因此在有防爆要求的场合具有显著的安全性,成本也降低很多。近年来使用较多的是二位式气缸阀,其执行器带动阀门由全开---全关二位式往复运动,由于速度较快容易产生液击或气击,造成管路和阀门损坏。当气源故障或失气时,阀门由重量引起自然关闭,容易引起误操作。
实用新型内容
本申请人针对上述现有防爆要求的阀门执行器存在的缺点,提供一种结构合理的双向气动马达阀门执行器的隔离手控型安装结构,从而可以安全方便的进行阀体控制。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双向气动马达阀门执行器的隔离手控型安装结构,执行器本体通过连接件牢固安装在阀门上,手操器固定在控制箱体上,手操器的出口端通过两个快速排放阀连接在执行器本体上,手操器的入口端通过调压过滤油雾器与气源接通。
其进一步特征在于:执行器为XF双向气动马达阀门执行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将XF执行器的控制元件安放在独立的控制箱内另行安装,与阀门隔离开来,相隔距离一般在操作人员的视线之内,这种控制形式适宜于操作人员与易燃易爆或高温、有毒、污染区域可以分离的场合使用,一旦阀门或管路区域发生灾情,操作人员不需接近阀门即可拨动手操作器使阀门关闭,切断物料避免灾情扩大。从而可以在有防爆等特种需求的场合安全方便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控制箱体1、手轮2、执行器本体3、阀杆4、阀门5、快速排放阀6、调压过滤油雾器7、手操器8、支座9、连接件1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采用XF双向气动马达阀门执行器(以下简称XF执行器)对阀门进行控制,XF执行器是一种新型的多回转气动执行器,将气动马达的配气技术和液压马达的内曲线横梁传力原理相结合,采用高强度金属材料加工精制而成,是一种高效、本质安全、免维护的气动执行器,经常使用的XF气动执行器,在1~2个大修周期后更换活塞密封圈,在减速器内添加润滑脂,即可达到长周期、无事故运行,大大节约了维修成本,因而非常适宜于防爆场合的使用。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将执行器本体3通过连接件10牢固安装在阀门5上,并选择适合的位置固定支座9,安装上控制箱体1。把2只快速排放阀6近消声卷一头接入执行器本体3,另一头与手操器8的A、B接口用接头及铜管相连。把用户提供的1/2″气源管线通过1/2″球阀接入控制箱内二联件调压过滤油雾器7入口,二联件调压过滤油雾器7与手操器8用用接头和铜管联通。
实际工作时,打开气源阀门,将调压过滤油雾器7调整到0.5Mpa,检查各接口是否漏气,消除后,在调压过滤油雾器7内加入ISOVG32或同级润滑油,如气油机润滑油至1/2杯,调整调压过滤油雾器7上的旋钮到每分钟10滴左右。拨动手操器8,注意开、关的方向,对执行器本体3及阀门5进行运转。执行器本体3运转通过连接件10带动阀门阀杆4运转,使阀门阀杆4上下运动,从而实现阀门5的开与闭。
执行器3运转时,应避免接触手轮2,需要手动时,先将气源关闭,然后转动手轮2,其开、关方向与原阀门5的操作方向一致。
以上描述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不是对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所限定的范围参见权利要求,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可以作任何形式的修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569371.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