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吸烟物品的流动控制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08387.X | 申请日: | 2011-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439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26 |
发明(设计)人: | A.L.赫霍尔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烟草研究和开发协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3/04 | 分类号: | A24D3/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宋宝库;傅永霄 |
地址: | 南非斯*** | 国省代码: | 南非;ZA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吸烟 物品 流动 控制 器件 | ||
1. 一种用于吸烟物品的流动控制器件,所述流动控制器件包括具有纵向布置的第一和第二本体部分的本体,所述第一和第二本体部分可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相对于彼此旋转,所述第一和第二本体部分构造成在所述第一位置限定穿过所述器件的第一烟雾流动路径并且在所述第二位置限定穿过所述器件的第二烟雾流动路径并且能够在从所述第一位置旋转至所述第二位置时调节烟雾流动的方向,从而允许烟雾穿过所述第二烟雾流动路径。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调节烟雾流动的方向包括以与所述器件的纵向轴线成一定角度的方式引导烟雾流动。
3. 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所述第二烟雾流动路径比所述第一烟雾流动路径长。
4.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进一步包括沿所述第二烟雾流动路径布置的烟雾改性剂,使得烟雾能够通过使所述本体部分相对于彼此从所述第一位置旋转至所述第二位置而选择性地被改性。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所述烟雾改性剂是食用香料。
6. 如权利要求4或权利要求5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所述烟雾改性剂是粒状形式的。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所述烟雾改性剂包含在具有壁部分的腔室中,所述壁部分包括大小设置成防止所述粒状烟雾改性剂离开所述腔室的烟雾孔口。
8.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调节烟雾流动的方向包括使烟雾流动的方向反向,从而使烟雾沿着朝向所述流动控制器件的烟草端的方向流动穿过所述烟雾改性剂。
9.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所述第二本体部分包括入口烟雾通道,并且所述第一本体部分包括在所述第二位置与所述入口通道对准的烟雾回流构件,其中所述烟雾回流构件构造成通过在所述第二位置接收来自所述入口通道的烟雾并且使烟雾流动的方向反向来进行所述调节。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所述第二本体部分包括构造成在所述第二位置接收来自所述第一本体部分的烟雾并且朝向所述流动控制器件的嘴端引导烟雾的烟雾回流凹部。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所述第一本体部分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入口通道对准并且在所述第二位置与所述第二本体部分的烟雾回流凹部对准的出口通道。
12.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
所述第一烟雾流动路径包括穿过所述入口烟雾通道的路径以及穿过所述出口烟雾通道的路径;并且
所述第二烟雾流动路径包括穿过所述入口烟雾通道的路径、穿过所述第一本体部分的烟雾回流构件的路径、穿过所述第二本体部分的烟雾回流凹部的路径以及穿过所述出口烟雾通道的路径。
13. 如权利要求9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所述第一本体部分的烟雾回流构件包括烟雾通道和烟雾回流凹部。
14. 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
所述第二本体部分具有烟雾通道;
所述第一本体部分具有被所述第二本体部分接纳的插入构件,所述插入构件包括可渗透烟雾的第一周向区域以及不可渗透烟雾的第二周向区域,所述第二周向区域在所述第一位置限定烟雾通道的内壁并且所述第一周向区域在所述第二位置限定烟雾通道的内壁;
其中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周向区域防止烟雾穿过所述第二烟雾流动路径,并且其中从所述第一位置旋转至所述第二位置允许烟雾通过所述第一周向区域穿过所述第二烟雾流动路径,从而调节烟雾流动的方向。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该流动控制器件具有用于容纳烟雾改性剂的腔室,其中所述腔室的至少一部分包括在所述插入构件中,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二位置,烟雾可通过所述第一周向区域进入所述腔室。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所述腔室的所述至少一部分包括形成在所述插入构件中的管状空腔。
17.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本体部分由模制塑料制成。
18. 一种包括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的吸烟物品。
19. 一种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流动控制器件的吸烟物品过滤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烟草研究和开发协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烟草研究和开发协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08387.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道路检查井结构
- 下一篇:一种带喷射功能虹吸节能小便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