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磷光体转换LED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08414.3 | 申请日: | 2011-0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13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P.J.施米特;H-H.贝奇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1/77 | 分类号: | C09K11/77;H01L5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徐厚才;汪扬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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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磷光体 转换 led | ||
1.发光器件,其包含发蓝色光的LED,在所述LED的发射波长被激发的第一磷光体层,该磷光体的发射波长在500nm到560nm范围,和第二磷光体层,该第二磷光体层具有在0.24到0.35范围的色点u’和该磷光体层的发射光谱的峰值发射λp > 600nm。
2.权利要求1的发光器件,其中至少一个磷光体层是具有80μm < D < 300 μm的厚度D的陶瓷体。
3.权利要求1的发光器件,其中所述第二磷光体层包含具有以下通式的材料
M1-x-y-zSi1+zAl1-zN3-zOz :Eu2+xCe2+y,其中
M选自由Ca、Sr或它们的混合物组成的组;和其中0.0001 ≤ x ≤ 0.005;0.001 ≤ y ≤ 0.05和0 ≤ z ≤ 0.25。
4.权利要求3的发光器件,其中x≥0.0001且≤0.005。
5.权利要求3或4的发光器件,其中y≥0.005且≤0.04。
6.权利要求3或5任意一项的发光器件,其中z≥0.05且≤0.25。
7.权利要求3到6任意一项的发光器件,其中M中Ca的含量为≥80%(mol/mol)。
8.权利要求3到6任意一项的发光器件,其中M中Sr的含量为≥80%(mol/mol)。
9.权利要求1或8的发光器件,其中所述磷光体层包含至少两种发光材料,其中第一发光材料是发红光材料和第二发光材料是发绿光/黄光材料。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9的发光器件,其中所述发蓝色光LED的峰值发射波长在400nm到480nm范围。
11.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到10任意一项的发光器件的体系,所述体系被用于以下一种或多种应用中:
办公室照明体系
家庭应用体系
商店照明体系,
家庭照明体系,
重点照明体系,
局部照明体系,
剧场照明体系,
光纤应用体系,
投影体系,
自点亮显示体系,
像素化显示体系,
分段显示体系,
警告标志体系,
医学照明应用体系,
指示标志体系,和
装饰照明体系
便携体系
汽车应用
温室照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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