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治疗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09014.4 | 申请日: | 2011-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01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07 |
发明(设计)人: | 猪吉辉;岛田拓生;峰久次郎;川瀬悠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N5/06 | 分类号: | A61N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劲松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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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装置 | ||
1.光治疗装置,包括:
导光部件,其具有接触患部的接触面以及与所述接触面相对的相对面,而且成为导光路;以及
第一光源,其使主要波长存在于近红外光的波长范围内的光射入到所述导光部件,
构成所述导光部件的材料具有与人体的折射率相同或比其高的折射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构成所述导光部件的材料具有1.4以上的折射率。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构成所述导光部件的材料为光穿透丙烯酸树脂、光穿透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树脂、光穿透硅橡胶、以及光穿透玻璃中的任一种。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所述导光部件具有设置了用于射入来自所述第一光源的光的射入口的导光路端面,
在所述导光路端面配置多个所述第一光源。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在所述导光路端面设置了分别对应于所述多个第一光源的多个所述射入口。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所述多个第一光源是以各自的主光轴相互不相对的方式配置。
7.如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所述多个第一光源分别以第1个第一光源的主光轴与第2个第一光源的主光轴在所述导光部件的所述导光路中交叉的方式配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所述接触面具有根据患部而任意设定的患部配置区域,
使所述患部接触到所述患部配置区域内。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所述多个第一光源以所述多个第一光源的主光轴的交叉密度在所述患部配置区域内高于所述患部配置区域外的方式配置。
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还包括反射部件,其配置在所述相对面,使光向所述接触面侧反射。
11.如权利要求4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在所述导光路端面以及所述导光路端面附近的所述接触面还具备使光向所述相对面侧反射的反射部件。
12.如权利要求4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在所述导光路端面中的除所述第一光源的射入口以外的部分还具备使光向所述导光路内部反射的反射部件。
13.如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所述导光部件构成为中空半球体,
所述接触面为所述中空半球体的外表面,所述相对面为所述中空半球体的内表面。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所述光治疗装置包含多个第一光源,
所述多个第一光源分别以第1个第一光源的主光轴与第2个第一光源的主光轴在构成所述中空半球体的导光部件的顶部或所述顶部周边交叉的方式配置。
15.如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还包括在表面上配置了所述导光部件的基盘。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还包括开闭自如地覆盖配置了所述导光部件的所述基盘的表面的盖体,
在所述盖体和所述基盘的一方或双方设置了用于插入与所述导光部件的接触面接触的患部的插入口。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还包括配置在所述插入口和所述导光部件之间且在所述基盘的表面上的载置体。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还包括对所述载置体提供光的第二光源。
19.如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还包括连接到所述载置体的加振机构。
20.如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治疗装置,
所述光治疗装置是治疗风湿症患者的手、脚或手指及脚趾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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