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制造燃料及可乳化成分的乳化物的设备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10128.0 | 申请日: | 2011-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622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31 |
发明(设计)人: | S·波特克维切;A·伯德瑞夫;V·莱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奈特奇私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F3/08 | 分类号: | B01F3/08;B01F5/00;B01F5/08;B01F5/10;F23K5/12;F02M25/02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顾峻峰 |
地址: | 新加坡*** | 国省代码: | 新加坡;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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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制造 燃料 乳化 成分 设备 方法 | ||
1.一种用于制造燃料及可乳化成分的乳化物的设备,包括:
用于接收第一液体的第一空蚀室,该第一液体为该燃料及该可乳化成分的最初者,装设该设备以制造于该第一空蚀室中该第一液体的涡流;
用于接收第二液体的第二空蚀室,该第二液体为该燃料及该可乳化成分的另一者,装设该设备以制造于该第二空蚀室中该第二液体的涡流;
该第一空蚀室复包括出口;
该第一空蚀室、该出口及该第二空蚀室同轴地装设;以及
其中,装设该第二空蚀室以由该第一空蚀室经该出口接收该第一液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该设备装设:
以于该第一空蚀室中在第一方向上制造该第一液体的涡流;以及
以于该第二空蚀室中在第二方向上制造该第二液体的涡流;
其中,该第二方向相反于该第一方向。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该设备装设:
以于该第一空蚀室中制造该第一液体的涡流;以及
以于该第二空蚀室中制造该第二液体的涡流;
其中,该第一液体的涡流与该第二液体的涡流相同方向。
4.如先前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所述的设备,装设后于该第一空蚀室的液体压力高于该第二空蚀室的液体压力。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中,该第一空蚀室具有第一半径,且该第二空蚀室具有第二半径,该第一半径小于该第二半径。
6.如先前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所述的设备,其中,该出口喷射至该第二空蚀室的距离以该第二空蚀室的直径而决定。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中,该出口喷射至该第二空蚀室的距离在该第二空蚀室直径0.1至0.15倍的范围内。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设备,该第二空蚀室具有排放区域,且
其中装设该第二空蚀室经该出口接收该第一液体于该排放区域中。
9.如先前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所述的设备,
该第二空蚀室包括装设用于接收该第二液体的出口;
其中,该出口位于该入口下游。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该出口喷射至该第二空蚀室的距离以及该入口的位置以彼此而决定。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该出口喷射至该第二空蚀室为由该第二空蚀室的第一端的第一距离,且该入口位于由该第二空蚀室的第一端的第二距离的位置,其中该第一距离大于该第二距离。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该第二空蚀室包括数个用于接收该第二液体的入口;以及
该第二距离为由该第二空蚀室的该第一端至位于最远离该第二空蚀室的该第一端的数个入口的一入口的距离。
13.如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设备,其中,该第一距离大于或等于该第二距离的1.2倍。
14.如先前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所述的设备,该第一空蚀室具有第一直径,该出口具有第二直径,且其中该第二直径在该第一直径0.7到0.75倍的范围内。
15.如先前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所述的设备,该设备复包括对该第一空蚀室的该入口上的止回阀,以及
其中装设该止回阀仅于若该第二空蚀室的该排放区域中的压力达到临界值时开启。
16.如先前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所述的设备,其中,该出口具有第一横截面面积以及该第二空蚀室具有第二横截面面积,且该第二横截面面积大于或等于该第一横截面面积的1.25倍。
17.如先前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所述的设备,包括于液体传递时用于接收该可乳化成分的入口的导管内的止回阀,装设该设备依据该第二空蚀室内压力标准满足反应以开启该止回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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