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尺骨切骨术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12266.2 | 申请日: | 2011-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912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发明(设计)人: | 埃娃·利茨;迪尔克·克斯坦;拉迪斯拉夫·纳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特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80 | 分类号: | A61B17/80;A61B17/17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杨生平;钟锦舜 |
地址: | 瑞士奥***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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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尺骨 切骨术 系统 | ||
1.一种骨板,包括:
从近端延伸至远端的长形主体,所述长形主体包括:第一表面,当在手术位置时,所述第一表面背向安装所述骨板的骨头;以及第二表面,当在手术位置时,所述第二表面面向骨头;
延伸穿过所述骨板的近端部分的第一三部分组合孔,所述第一三部分组合孔的第一部分带有螺纹并且用于啮合骨头固定元件的带螺纹头部部分;并且所述第一三部分组合孔的第二部分用于当所述骨板以所期望的方位被安装在所述骨头上时沿与所述骨头纵轴线实质垂直的轴线接收骨头固定元件;以及所述第一三部分组合孔的第三部分,当所述骨板以所期望的方位被安装在所述骨头上时,所述第三部分限定的螺钉轴线相对于所述骨头的纵轴线以非垂直角度从所述第二表面朝向所述长形主体的远端延伸;以及
延伸穿过所述骨板的近端部分的第一两部分组合孔,所述第一两部分组合孔的第一带螺纹部分用于接收并啮合骨头固定元件的带螺纹头部部分;并且所述第一两部分组合孔的第二部分限定了沿所述骨板的纵轴线延伸的长形槽,用于接收从中穿过的骨头固定元件,以使得所述骨板可相对于从中穿过而接收的所述骨头固定元件沿所述骨板的纵轴线滑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进一步包括延伸穿过所述长形主体远端部分的第一带螺纹锁定孔,所述第一带螺纹锁定孔沿其内表面包括螺纹用于螺纹啮合骨头固定元件的带螺纹头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其中所述长形主体的所述近端部分和所述远端部分彼此实质对称,所述骨板进一步包括:
延伸穿过所述骨板的远端部分的第二三部分组合孔,所述第二三部分组合孔的第一部分带有螺纹,并用于啮合骨头固定元件的带螺纹头部部分;所述第二三部分组合孔的第二部分用于当所述骨板以所期望的方位被安装在所述骨头上时,沿实质垂直于所述骨头纵轴线的轴线接收骨头固定元件;以及所述第二三部分组合孔的第三部分,当所述骨板以所期望的方位被安装在所述骨头上时,所述第三部分限定了相对于所述骨头的纵轴线以非垂直角度从所述第二表面朝向所述长形主体的远端延伸的螺钉轴线;并且
延伸穿过所述骨板的远端部分的第二两部分组合孔,所述第二两部分组合孔的第一螺纹部分用于接收并啮合骨头固定元件的带螺纹头部部分;并且所述第二两部分组合孔的第二部分限定了沿所述骨板的纵轴线延伸的长形槽,用于接收从其穿过的骨头固定元件,以使得所述骨板可沿其纵轴线相对于从其穿过而接收的所述骨头固定元件滑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其中,所述第一三部分孔的所述第二部分包括弯曲壁,所述弯曲壁从所述第一表面朝向所述第二表面逐渐收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其中,所述第一三部分孔的所述第三部分包括:从所述第一表面朝向所述第二表面延伸的第一壁;和从所述第一壁的末端至所述第二表面沿着所述骨板的纵轴线向外延伸的第二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其中,所述第一三部分孔的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交叠,以使得骨头固定元件可在这二者之间以相对于所述骨头纵轴线的、介于90度和非垂直角度之间的使用者选择的任何角度被接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骨板,其中,所述非垂直角度为45°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板,进一步包括:
延伸穿过所述骨板的所述近端部分和所述远端部分中至少一个的非长形的两部分组合孔,其第一带螺纹部分用于接收并啮合骨头固定元件的带螺纹头部部分,并且所述两部分组合孔的第二部分定义了非长形槽,用于接收从中穿过的骨头固定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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