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可擦除书写表面的制品及其用途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16288.6 | 申请日: | 2011-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219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2 |
发明(设计)人: | 弗雷德里克·J·古斯塔夫森;刘兰虹;罗伯特·A·亚普;米切尔·A·F·约翰逊;大卫·T·尤斯特;刘宇锋;杨宇;大卫·M·抹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3M创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43L1/00 | 分类号: | B43L1/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梁晓广;关兆辉 |
地址: | 美国明***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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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擦除 书写 表面 制品 及其 用途 | ||
1.一种制品,所述制品包括书写构件,所述书写构件具有第一主表面,其中所述第一主表面为具有糙面涂饰且Rz值为至少约1微米的书写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书写表面包括由可辐射固化的涂料形成的涂层,通过以下方式将糙面图案赋予所述涂层:使干燥的该可固化涂料与辊接触并与所述辊分离;然后通过辐射固化步骤在所述书写构件上产生硬的糙面涂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为干擦制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所述制品还包括背衬构件,所述背衬构件设置在所述书写构件的与所述书写表面相反的侧上。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书写表面的60°光泽度低于90。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Rz值为至少约10微米。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书写表面的60°光泽度低于3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擦制品,其中所述Rz值大于约20微米。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书写表面抵抗因不经意的接触手或布而被抹去。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书写表面的60°光泽度低于20。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呈单张或簿的形式。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为文件夹、背胶标签或指示卡片突舌。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所述制品还包含装配粘合剂。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所述制品还包括一个或多个框架构件。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为书写表面,所述书写表面包括纸、糙面膜、背胶标签、指示卡片突舌、文件夹、活页夹、口袋或日历。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还在所述书写表面的一部分上包含所写物。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所写物可用铅笔擦擦除。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所写物用选自圆珠笔、毡尖笔、滚珠笔、铅笔、永久记号笔、干擦记号笔和荧光笔的书写工具写上。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为可用圆珠笔、毡尖笔、滚珠笔、铅笔、永久记号笔、干擦记号笔和荧光笔书写的。
20.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书写可擦除制品,其中所述书写表面抵抗因用未涂覆纸摩擦其上的所写物而被抹去。
21.一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提供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书写构件;
b)使用书写工具在所述书写表面上书写第一所写物;和
c)擦除所述第一所写物的至少一部分。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书写用手进行。
2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书写工具选自铅笔、钢笔和记号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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